万斤活鱼入江,放生还是杀生?

在音乐的烘托下,短短1小时内,30多万条泥鳅、塘鲺等小鱼被放入珠江,1月2日,正值农历腊月初八,百余人在广州珠江边太古仓码头组织了一场放生活动。

“一次活动能放千斤活鱼,多时可达上万斤。”一名放生活动组织者介绍,在日前的一次放生活动中,他们共放生活鱼上万斤。

近年来,广东民间放生愈演愈烈,已成不少群众热衷的活动之一。然而,南方日报记者日前走访发现,民间放生面临的监管缺位、生态破坏等问题愈加显现,且相当一部分放生活动非常集中,短时间内在同一地点投放大量鱼类,成活率难以保障。业内专家呼吁,亟待建立科学放生的监管体系,规范群众行为。

文/图:南方日报记者 朱红鲜 徐勉 实习生 赵子周 统筹:徐勉 黄进

从湖到江,管理跟不上规模扩张

1月2日下午3时许,广州太古仓码头的人头攒动,一排排盛满扑腾鲜鱼的白色泡沫箱整齐排开。放生活动开始后,放生者们将活鱼直接倾倒入江中。短短一小时里,近7000斤、30多万条活鱼被投入珠江。

“现在广州的民间放生团体不下30个,几乎每天都有这样的放生活动。”据广东放生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民间的放生活动已经从个别市民的“孤军作战”,逐渐发展成有规模、有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除广州之外,阳江、韶关等地级市也相继成立了放生协会,并建立了放生台,几乎每天都有超过上百名市民参与放生。

在QQ上检索关键词“放生”,各类放生群五花八门,这些群人数众多。当记者尝试加入这些放生群,却发现大多已经满员,无法加入。有些放生群分号众多,群人数均超千人。

除了参与的人数多,近年来举办放生活动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一名放生群组织者告诉记者,2011年至今,群里每周都会组织放生活动,迄今已经组织465次活动,每次参加的人数从几十人到上百人不等。放生活动多集中在农历每月的初一和十五,特殊的日子有时还会增加。

“一次活动能放千斤活鱼,多时可达上万斤。”据一个名为“彼岸放生”活动的组织者介绍,在日前的一次放生活动中,该组织共放生活鱼上万斤。

然而,相较于不断扩张的放生规模,放生活动的管理则不够充分。记者发现,除了少数危害到公共安全的案例,其他的不当放生一般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指引。

记者走访广州各大公园了解到,此前不少观光湖和池塘沦为放生的场所。东山湖公园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园方对于私自放生行为往往难以察觉,在管理上存在难度。

据业内人士介绍,越来越多的放生活动转移到了江、河中进行,由于江、河的范围更广,相比于在公园放生更加难以察觉和发现。在记者联系的多次放生活动中,组织者常常并不提前通知放生地点,只在放生当日通过微信群发布活动地址。

“随喜”动辄上万元,无第三方监管

近年来,随着人数和规模的不断增加,民间放生活动涉及资金也水涨船高。为了解决资金问题,活动方通常会向放生者募集捐款,放生者们常常需要为放生“随喜”。

“随喜”金额因人而异,个人捐赠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一场活动动辄可募捐到上万元,有时甚至高达数十万元。不少放生群每周组织活动后,都会公布此次活动“随喜”的账目明细,一个名为广州X友放生群所公布的最近一次账目显示,单次放生捐赠者达400多人,金额近两万元。“随喜”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购买放生物资,有时还需要付包船的租金。记者发现,尽管放生组织方大多会公布账目明细,但并无第三方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杰认为,在捐款使用过程中,组织方应尽量满足出资者和捐赠者对资金的用途要求,倘若账目不够透明,则会侵犯捐赠者的知情权。

一名放生者告诉记者,自己每次会通过微信向组织方捐赠,款项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而对于活动群内所公布的款项使用情况,该放生者却坦言,“并不会每一项都细看”。

上游放下游捕,催生“捕捞生意”

随着放生需求不断增加,围绕放生的生意逐渐火了起来。记者走访黄沙水产交易市场,刚到市场门口,就看到一个档口高挂着的牌子,上写着“生鱼放生”,特别显眼。

据该档口老板介绍,经常会有个人或组织来向他们订购活鱼放生到江中,出售的鱼类以淡水鱼为主,有泥鳅、乌鳢、草龟、生斑鱼、塘鲺(又称胡子鲶)、水鱼等,价格从6元/斤到18元/斤不等。

民间放生带旺了鱼市,也让一批捕鱼者蠢蠢欲动。据群众反映,近年来,每个周末都有人在珠江中放生,而在放生者出没的中大码头、太古仓码头附近,也聚集了一群伺机而动的捕捞者,等待放生者乘坐客轮经过。

捞鱼者中,既有外来务工者,也有不少本地居民。有些捞鱼者以娱乐、自食为目的,有些则将捕捞起来的鱼直接拿到岸边摆摊出售。对于这种“上放下捕”的行为,民间放生组织者告诉记者,他们也很无奈。一些放生团体专门组织了护生组,保护放生鱼不会再次落入渔网,然而由于江面过宽,效果也不好。

一些捕捞者也有自己的说辞。有人认为,这些放生活动并不科学,会污染珠江生态,而且入江也无法存活太久,“既然不是江里的鱼,捞起来也好”。

“将放生当成一门生意,既会导致放而不生、放生变‘杀生’、破坏生态,又可能扰乱当地正常的生活秩序,若是购买的野生动物放生可能还违法。”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资源养护与海洋牧场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陈丕茂认为,放生要重视“放”,也要重视“生”,避免“放生”变成“放死”、好事变成坏事。

盲目放生,或破坏江河生态平衡

“不久前,就有市民在广州水上巴士S6线方寸码头到黄沙码头放生巴西龟,事实上将外来物种放入珠江的行为,会让珠江原本的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广东放生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多年宣传引导,很多放生人士已知不能放生外来物种,但仍有一些人不了解或不懂,还在盲目放生。

记者日前多地走访发现,相当一部分放生活动非常“集中”,在短时间内在同一地点投放大量鱼类。在1月2日,太古仓码头珠江边的放生活动中,不足20米的江边围起过百人,仅仅一个小时内投放了7000斤泥鳅、塘鲺等鱼类。

“一次性放生大量的泥鳅,需选择较为广阔的适宜泥鳅生长的区域。”广东放生协会关于放生的科普网页明确指出,泥鳅对于水质、水温、水域都有特别的要求。

“在珠江这样开阔的水面,放生泥鳅、塘鲺这种游动性不强的鱼类,要规范操作、分散放生,才能保障成活率。”陈丕茂说,否则将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记者发现,近年来不规范放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屡见不鲜。2016年在北京有人将500斤活鱼放生,导致放生水域的河水污染严重;2019年5月,有人在浙江瑞安集云山水库放生鲫鱼和鲤鱼,由于水库水温低,被放生的鱼随后大量死亡破坏当地生态。

近年来,在广州水域中已发现清道夫、革胡子鲶、食蚊鱼、福寿螺、巴西龟等外来物种。有专家认为,这跟养殖、管理还有民间盲目放生都有一定关系,常见如巴西龟、罗非鱼、牛蛙以及黑鱼等,皆不适合在珠江水域放生,一些危及周围生态的动物一旦被投放珠江并得到繁殖,将会极大破坏江内的生态平衡。

■呼吁

科学放生监管体系建设

有待社会各方共同发力

“对于民间自发的放生行为,不少民众缺乏环境保护意识,需要借助放生协会加强约束。”对于放生乱象,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资源保护处处长刘炜认为,放生活动既是民间群众的一种自发行为,也属于“增殖放流”的一部分,应由政府指导监督,渔政执法部门进行监察。

事实上,为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农业部早在2009年4月1日实施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中就明确规定,禁止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其中包括外来物种等。放流物种应依法检验检疫合格。

“这一法规的制定目的就是鼓励引导社会科学放生,通过合理增殖放流促进渔业资源恢复,要求社会组织或人士放流放生前要报备渔业主管部门。”陈丕茂说。

“包括海水、淡水内应该放什么,放生物种来自哪里,都要经过合法检疫、科学评估。”刘炜说,增殖放流带有一定的资源补偿性,但却不能替代原来的水生生态系统,需要严格控制。

刘炜认为,科学放生监管体系建设,有待社会各方共同发力。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