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辽宁省和大连市 进一步共建大连民族大学

辽宁日报记者杨丽娟报道 1月11日,国家民委、辽宁省、大连市进一步共建大连民族大学协议签字仪式在大连举行。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陈改户,副省长王明玉出席签字仪式。

2006年,国家民委、辽宁省和大连市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大连民族学院。三方共建以来,学校先后完成建设新校区及启动二次扩建、更名大学、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等大事,连续三次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根据新一轮共建协议,国家民委将把大连民族大学的发展建设列入国家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对大连民族大学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指导,在政策、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学校的支持力度,使学校在学科发展、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将把大连民族大学的改革和发展纳入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学校更大的扶持和帮助,帮助学校解决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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