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药价平均降幅64%最高降幅98%

中新网昆明1月13日电(缪超)云南省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新闻发布会13日在昆明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已于2019年12月30日在云南省落地执行,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4%,最高降幅98%。

2019年1月,中国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开展首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

纳入试点的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52%,最高降幅达96%,11个试点城市预计节省药品费用58亿元,患者用药负担明显降低。2019年7月,总结试点经验,中国决定在全国非试点地区全面推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云南省作为采购联盟成员之一,参与了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工作。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金梅介绍,云南省的中选价格与省级平台原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64.63%,预计每年可节约采购资金近7亿元。“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比如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用药恩替卡韦,降幅达98.38%。”

此外,用于高血压治疗的苯磺酸氨氯地平,平均降幅为94.32%;用于治疗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平圴降幅86.62%。

金梅说,下一步,云南省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监测、监管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货款支付和生产流通企业的供应、质量的监测工作,确保试点扩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此外,云南省将在落实试点扩围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

针对怒江州、迪庆州等偏远少数民族地区药品配送难度大的实际,云南省还出台了加强药品配送管理的有关政策,鼓励大型的配送能力强的药品流通企业延伸触角,参与基层药品配送,全力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和配送困难乡(镇)的药品供应,打通药品供应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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