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大代表高强:在城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处理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垃圾的种类和数量急剧增长。2019年,菏泽市在单县、郓城两县实行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城区仅有极个别的小区进行了垃圾分类试点,远远满足不了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对此,菏泽市人大代表高强提出关于在城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高强提出,经调研,目前市垃圾分类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媒体宣传不够细致,很多市民只知道应该实行垃圾分类,但不知道如何分类,哪些垃圾是可回收的,哪些垃圾是不可回收的,哪些是有危害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垃圾分类任重道远,城市垃圾中,生活垃圾所占比例极高,而居民家中往往只有单一的垃圾桶,并不会设置分类的垃圾桶,直接导致了生活垃圾在源头上无法实现合理分类。

同时,小区、校园、单位等公共场所缺少分类回收装置,不利于民众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绝大多数小区只摆设一个或两个垃圾桶,家庭即使进行垃圾分类后也只能混投,无法满足市民对垃圾分类投放的需求,废电池之类的有害垃圾无处投放,很多人只能跟着生活垃圾一起投到了垃圾桶里,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高强建议,加大对垃圾分类的普及宣传,媒体宣传不能只停留在讲大道理上,更需要普及关于垃圾分类的知识。比如垃圾分哪几类?哪些垃圾可以回收?该如何回收?哪些垃圾可以焚烧发电?哪些是最后进入填埋场的?制定简单易懂的垃圾分类标识并做普及宣传。在小区、单位和学校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针对不同的垃圾和产生量摆放相应大小和颜色标识的垃圾回收桶,在垃圾回收桶上标示出简单易懂的垃圾分类标识,让市民能够一目了然地把不同的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内。

环卫公司要严格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固定的垃圾车就回收固定的垃圾,如专门回收玻璃瓶的垃圾车就在每周固定的时间到固定的垃圾投放点回收玻璃制品垃圾,专门回收废纸的垃圾车就在每周固定的时间到固定的垃圾投放点回收废纸,专门回收生活垃圾的垃圾车就在每周固定的时间到固定的垃圾投放点回收生活垃圾到垃圾填满场。这样对市民积极投入到垃圾分类工作中也是一种鼓励和示范。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除了奖励措施外,还可辅以相应的警告和惩罚措施,如对个人、经营单位、街道、社区、物业公司、运输企业、处理厂等没有做到分类的进行相应的处罚。(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德领 周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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