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连发4封信件驳斥《苹果日报》抹黑报道

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警方13日向《苹果日报》发出4封信件,驳斥其近日抹黑警队的报道,直斥相关指控全属误导,煽动仇警情绪,进一步破坏警民关系。

《苹果日报》在1月12日刊登报道声称“有受害人”在新屋岭拘留中心遭受“警暴”。警方强调,截至目前为止并没有涉及该名声称为事主的男子的案件。虽然《苹果日报》曾向警方查询,但警方尚在查证时,《苹果日报》就刊登报道。警方表示,这实在是不专业及不负责任的做法,此举不但会误导市民,更会煽动仇警情绪,进一步破坏警民关系,警方对此表达强烈不满。

至于《苹果日报》1月11日的报道引述外科医生文德麟(Darren Mann)的批评,称警方于2019年11月17日晚上在香港理工大学拘捕义务急救员。警方重申,特区政府早于2019年11月28日发新闻稿否认指控,虽然特区政府已澄清,但《苹果日报》“置若罔闻,依然发布失实资讯,借以抹黑警方。警方深表遗憾,并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对于1月12日的报道质疑警方拘捕的大部分是持某一政见人士。警方强调,任何人犯法,警方便会执法,犯案人的政治立场并不是警方考虑是否作出拘捕的因素。

至于1月13日的报道指“每逢民间抗争集会,都是香港警察滥用职权的高潮时间”,警方指这些指控全属误导。外卖男子被捕是因为外卖保温袋内及身上发现有伸缩铁棒、喷雾胶水等,而香港浸会大学记者是因为形迹可疑而被截查。警方的执法行动公平公正,并不会因为某人的职业而有所不同。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网站发帖表示,他知道英国有判例指政府机关不能告人诽谤,但香港部分传媒,尤其是《苹果日报》,确实太过离谱。他建议特区政府民事控诉《苹果日报》,如果法院按英国先例拒绝受理,一定要上诉到终审法院。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循民事提出诉讼是可行的方法。警务处是公营单位,难以评估有关报道对警务处在金钱方面的损失,所以提出的只能是象征式赔偿。即使追讨的金额不高,但象征的意义很大,偏颇报道抹黑特区政府是不会得逞的。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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