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办理黄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1942件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黄河、长江流域(陕西段)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9年12月底,陕西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黄河、长江流域(陕西段)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42件。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把保护黄河、长江流域(陕西段)生态环境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多次召开全省推进会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10个市党委、政府出台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

同时,2018年8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起了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倡议,黄河流经的其他7个省份的省级检察院积极响应;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与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汉江生态环境和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工作。区域协作各方依法办案实现共赢,通过圆桌会议、检察约谈、公开宣告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依法履职,有效维护公益,95%以上的检察建议被行政机关采纳。(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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