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的法庭 欠辩护人一张桌子

12月24日,安徽芜湖谢留卿等63人特大诈骗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游新闻记者从辩护律师处了解到,因控辩不平等,部分辩护律师选择站着辩护,并申请审判长及审判员全体回避。

据此前“上游新闻”刊发《谢留卿等63人特大诈骗案疑云:徐悲鸿再传弟子吴进良3幅立轴画只值200元?》报道显示,因一起退货纠纷,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简称中金收藏)负责人谢留卿等63名企业员工被指诈骗。随后,此案因鉴定机构不具备资质、鉴定价格与藏品价格最大缩水达600倍而备受争议。

12月24日8点30分,此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审理,共计106名律师参与辩护。谢留卿案辩护律师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因辩护席位上只有一张仅供十几人使用的桌子,其余律师只有一把椅子可以使用,属控辩不平等,不具备开庭条件,因此十几名律师选择站着辩护,并申请审判长及审判员全体回避。介于此,法庭暂时休庭20分钟。

上游新闻记者时婷婷了解到,庭审中,辩护律师除提出排除非法证据外,还特别提出有 600余件藏品被扣押后不知所踪,这两点也将成为24日庭审中的主要争议点。

据此前报道显示,谢留卿所经营的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下称中金收藏)是一家从事收藏品、艺术品交易机构。2017年初,中金收藏发生了一起与客户陈某进的退货纠纷。在先期支付10万元退货款后,中金收藏不仅没收到退回的货品,还被陈某进以诈骗为名报警。在此前警方出具的《关于对字画、瓷器、玉器、景泰蓝等工艺品现实价值的价格认定结论书》中,杭州市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奢侈品价格鉴定中心专家组,分别对涉案的419件藏品进行了价格鉴定,藏品价格最大缩水达600倍。其中,徐悲鸿再传弟子吴进良3幅立轴画,市场售价12万元,鉴定价仅为200元。

因怀疑该鉴定中心不具备鉴定资质,谢留卿等人的辩护律师两次前往杭州市民政局及公安机关,就藏品鉴定机构涉嫌非法经营的情况向警方报案。今年 7月16日,因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杭州市民政局对杭州市价格协会做出警告,并责令其整改。此前,杭州市价格协会撤销了杭州市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奢侈品价格鉴定中心,并要求其停止一切对外活动。

12月23日,谢留卿的女儿向记者表示,第二次开庭中共有100多名辩护律师参加庭审,将继续为谢留卿等人做无罪辩护。此前司法机关曾出具了新鉴定报告,是否具有合法性,庭审中律师们会根据新鉴定报告的原件作出判断。“这次我们还带了部分藏品到庭审现场展示,供法庭参考。”谢留卿女儿称,除新鉴定报告外,排除非法证据、超期羁押等也将成为庭审的主要辩论要点。

以上是关于谢案的新闻报道,由于案件尚处于审判阶段,一切存在变数。针对上述报道的程序问题,本文发表一些看法,但暂不谈实体问题,被告人有罪无罪先搁一边。

从狭义上、静态上、技术上分析,刑诉法上的规定一名被告人可委托两名辩护人现只给一张桌子,无形中限制了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

公诉人席位有四张桌子,辩护席只有一张桌子,很显然这样的配置势必造成控辩双方的不对等;

该案同案犯几十人,只提供一张桌子,全案审理不易全面展开,庭审不能顺利有序进行,妨碍了庭审秩序;

辩护人站在庭外的过道上进行辩护,属于“庭外”辩护,削弱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权。庭外辩护导致书记员的记录别扭;

审判员座而论道,辩护人起而争之,属于地位不平等;

公诉席位严肃大方和审判席庄重局气,二者举案齐眉,意在排挤略显寒酸课桌大小的辩护席。

上述的程序瑕疵,上诉时二审法院,有可能可以违反法定程序、剥夺辩护权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司法正义不仅只注重实体结果,还要以看得见的程序正当方式去实现!

现如今天大、地大、大法庭,却容不下几十张辩护席(桌子)!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可谓是股逆流、是朵奇葩!法律人(法官、检察官、辩护人)本师出同门,只不过有的行走江湖辩冤洗谤、有的当差办案、指控犯罪、有的定纷止争下笔断是非。法律人本不该难为法律人!

现如今法庭不给安排辩护足够的席位,这和汉景帝在酒宴上撤掉大将周亚夫的酒具和碗筷著一样,意在给个下马威。被告人及旁听家属看到辩护人如此的局促窘迫,十有八九产生动摇畏惧的心态。

公正合法的判决产生需兼听则明,否则易冤假错案。之前某地被冠以“民主的裁判”的审判方式,让人眼界大开。该民主的裁判(评议)的产生根据金喇叭声音的大小决定,结果一边声音始终小,另外一边始终声音大。究其原因弱势群体,穷人手里没有金喇叭,所以没有什么大的动静。由此说明这样的民主裁判的结果一定是讽刺性的,希望这个历史在今天不再重演。

[据报道:辩护律师有106位,但辩护席却只有12把椅子,这导致 94名律师只能坐在旁听位置的一把简易折叠凳,没有桌子用来办公,其中13名律师站着开庭。由于本案证据繁多,辩护人需要携带电脑,需要一张桌子放电脑以及文件资料,而只留一把简单的折叠椅给辩护律师,弄得辩护律师就不像是法律上的诉讼参加人,而像案件的旁听人一样。]

辩护人站着开庭似乎买了张站票,站着庭审。仿佛在抗议,无声地表达不服。在法庭上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也不是西风压倒东风。因为法律为双方提供一个平台,双方用和平的暴力——法律手段博弈!

试想只配备一张折叠椅的律师们有没有一跃而起的冲动呢!上世纪的中国外交家,在身高马大的洋人面前,就曾一跃而起跳到凳子上分庭抗礼,张开双臂喊“我站起来了。”不过该案的主审法官对待辩护人的待遇,远比贵阳小河案,驱逐几十名辩护人要文明礼貌、客气得多!

[据现场多名辩护律师描述,庭审现场,律师发言不被许可、律师申请回避不被理睬、律师发言被法官直接警告,且有多名律师因为举手发言而被警告。看来,这是法官直接“报复”律师!为什么这么说呢?]

发言不被许可、被警告!法官拥有任性的权利吗?法官是法律的国王,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官主导法庭独一无二的地位和我国的庭审制度的纠问式模式不无关系。我国的律师活动空间和一些抗辩式模式的西方律师是有一定的差别。在我国某些庭审中,法官出庭落座时,律师还得起立,这实在是落伍。以后应当庭审改革,参加庭审的全体人员齐向庄严的国徽行注目礼,不应向某个人致敬。在法庭上不兴搞个人崇拜。着布衣律师袍的辩护人也是无冕之王,和穿官服法袍的法官其实不相上下。

庭审中,法官为何不爱听辩护词呢?或许认为辩护词的内容在一些法官眼里无非是孔夫子门前卖字画,兴许认为一些教授型的律师不正儿八经地去教书育人,却做起兼职律师,搞名利双收。芜湖法官兴许心理面感叹:军人不去领兵打仗,却来逛西湖。

法官敲法槌,肃静!无疑是打杀威棒。对此是横眉冷对驳斥、反驳,还是拿起批判的武器进行武器的批判,还是寻求其他的路径呢?

[今日庭审中,辩护人徐律师举手一上午,不仅没迎来法官让其发言的许可,反而迎来了法官对其的警告。徐律师忍不住在朋友圈发文:本人徐昕站立举手一上午,依法申请回避,范法官不让发言,还进行警告,这人懂法吗?申请全国律协维权!徐昕律师庭后难抑激动地讲:“一个完全不懂法,藐视法律的这样一个行为,对得起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标语吗?对得起国徽吗?”听者动容,全身发麻,一阵寒颤,悲凉之感,不由心生。]

老律师悲愤难抑何处倾诉呢?古代士大夫悲愤时,哭孔庙;“新”帝王莽伤感时带群臣大恸,哭祭苍天;孟子逍遥,面对礼崩乐坏鼓盆而歌。身在芜湖的法律人可到江对面的臯陶(制五刑)封地“六安”,以酒当歌抒发一下何以解忧的情怀吧!

刑辩律师不易!刑辩之路任重道远!刑事辩护是律师业务最为核心,最为古老的领域也是最为精彩的部分。这块高地现如今面临失守、列为雷区的尴尬处境。

当下推行的认罪认罚的制度,似乎是对刑事审判制度的蚕食,它束缚了辩护权的行使。无罪辩护尤如小脚老太,别扭!认罪认罚和简易程序,更加掣肘。法官在法庭上有时即兴发挥敲法槌训诫辩护人:“要给司法局、律师协会付司法建议。”辩护人还以颜色的办法,唯有拿起法律武器去仗义执言!

刑事审判中,控辩审三方一个不能少,少一个“三缺一”,庭审就流于形式。如律师提的捕前意见,检察院有时不答复,只是口头说知道,有的时候连面都见不到,可谓剃头挑子一头热。刑辩律师的窘迫之路,有时好比小脚穿上高跟鞋。长期既往的话,刑事辩护里的男性律师有入错行,女性律师有嫁给狼的感觉。

控辩双方在庭上针锋相对、起争执也属可控。只要不把辩护人当配角,不存在先判后审的现象就能够接受!因为针锋相对,据理力争,也是民主法治的应有之义。像国外的某些地方,议员开会出现掐脖子、扯头发,不见得不是民主的表现方式。

刑辩的“硬磕”旗帜要高高插上,永不倒。尽管它弹痕累累、千疮百孔,也要把旗杆紧紧护住。值得欣慰的是律师界的同仁们在抱团取暖,中国的刑辩律师正砥砺前行般地行走在路上。

溯及根源问题出在哪儿呢?公检法和律师界存在沟通不畅,法官兴许认为律师是借替天行道、名利双收;律师则认为司法机关仗势欺人、蛮不讲理。即便配偶双方也出现类似情况,要是一方是法官的有些自诩是体制内的,优越感十足,大权在握;是律师一方的有部分群体或财大气粗、或珠光宝气。一方感觉受气,不和谐,于是恩爱夫妇被AA制取代。(法官法的相关规定,法官的配偶,不得从事律师,但实际情况有另外。)为了杜绝上述不和谐的现象出现,公检法和律师应该时不时召开联席会议,展开对话机制、打破隔阂、消除误解,彼此少些对抗、少些功利性、多些平常心,共同把工作做好,把法制建设搞好。

说实在的,公检法三机关也有难言之隐、内心纠葛,那就是国家赔偿法的错案追责、司法赔偿规定,将侦查机关、司法机关的办案推上一个高度,严格执法、大案要案要办成铁案,即便是错案又要坚持不懈办到底。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一旦被批捕,接下来被告人基本上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说,批捕决定书犹如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让办案机关背负很多很多!受此影响的是,有很多律师不接刑事案件的代理业务,但这和即将实施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点不合拍。

在西方谚语里有“上帝不能为非”的说法,但圣经里明确记载“撒旦”也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万能的上帝创造了堕落的天使——魔鬼撒旦。上帝都不能保证不做错事,何况办案机关的人员呢!办错案,不可怕,可怕的是将错就错!过去公、检、法三机关之间迫于超期办案的压力,有时为推卸责任,尽快把案卷转送出去,棘手的案卷不愿接,邮寄出去遭退回拒收,最后出现把卷宗扔过机关大院墙头的闹剧。所以说,从这个层面上讲,各位同仁包括立法界人士非常有必要将《国家赔偿法》重新细细研读一下,解开疙瘩,共同推进该法的修改与完善。

审判者是近乎孤独的圣人,检察官则是清水衙门里的义士。律师是什么样的角色呢?笔者认为:女性律师清水属出芙蓉,男性律师则是借道修行的行者。三曹同台,演绎法治大戏。山不转水转,时下有律师改行进体制内,从事公检法工作。有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的,之间经历角色转换,个中滋味真是一言难尽。诸位请放下执着,相忘于江湖,面对共和国法治的明天,就让我们相逢一笑吧!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