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解禁政策落地“竞价、现券”限制未突破

本报记者 李慧敏 北京报道

1月15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银行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进入上交所参与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现券等品种的竞价交易。

有接近监管人士表示,银行作为最大的投资人群体,多年来一直无法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此次除农商行和农信社以外,基本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政策落地,对于活跃中国债券市场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而有机构人士认为,《通知》对于“现券”和“竞价”的要求,仍是自由交易的壁垒,银行并不能够参与“一对一协议”即回购交易。而回购交易目前占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规模约为80%左右,20%左右为现券交易。也就是说,银行仅可在20%左右的市场份额当中参与交易。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历程曲折,历经退出、试点放开、基本全部放开三个阶段。

除农商行外基本解禁,但限制仍在

沪深两所发布的《通知》,是对一行两会2019年8月发布的《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9〕81号)精神的具体落实。

《通知》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彻底放开了交易所两个最重大的资格准入,其一是结算参与人资格;其二是债券交易席位。

前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2010年,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的债券交易,本次从上市的商业银行扩展到了除农商行和农信社之外的所有银行,扩容幅度大增。允许更多银行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在交易所市场参与债券投资。

一头部券商固收部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交易所一级债券市场已经建立起来,公司债、地方政府债、ABS品类完备也日趋活跃,但二级市场活性不够。原因之一即为,作为债券的主要买方的银行,几乎并不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此次解禁等于政策上、机制上打通障碍、打破藩篱。

但多位市场人士认为,虽然进入银行范围放开,但是实操当中的限制约束性条款仍然会影响活跃度。

“银行不能参与回购交易,只能参与现券的买卖;交易方式只能参与竞价交易,不能参与匿名撮合或协商的回购交易。”市场人士表示,实际上交易所债券市场,更多的还是回购交易,这类交易大约占了80%,只有20%是现券竞价交易,因此,这些限制性的因素和措施对提升市场活跃度仍是障碍。

上述人士猜测,尚存上述限制,更大原因可能由于中国债券有两个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而这两个市场,长期以来割裂的状态并未打通。

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投资历经波折

回顾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历史,也是一波三折。1996年发生的“3·27国债事件”之后,银行退出了交易所债券市场。

1997年央行发布《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称为规范发债国债回购市场,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切实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立即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

从控风险的考虑银行退出,导致了20年来银行不能完全进入该市场,即交易所债券市场潜在最大的买家不能买。

随着市场的发展,2010年,三部门发布了“试点通知”,允许上市的商业银行进入。

2010年,证监会、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应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试点的上市商业银行业仅限于现券的竞价交易。

经过了9年多的实践至今,基本放开银行进入禁令。“未来希望能够让市场主机构无差别、自主选择交易类型和交易方式,从根本上提升市场活跃度。”上述头部券商固收负责人表示。

(编辑:夏欣 校对:彭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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