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猎狗咬死珍贵藏酋猴并售卖猴肉,丽江一男子获刑

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 常卓瑾)浙江省龙泉市一名持有狩猎证的狩猎员范某带多只猎狗到山场采茶,其间猎狗咬死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藏酋猴,范某发现后将藏酋猴出售。今日(1月16日),新京报记者从龙泉市人民法院获悉,范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9年5月4日,范某带着7只猎狗进山采茶叶。当日中午,范某携带的猎狗在山场内发现一群猴类动物,并追逐撕咬一只猴子。范某见状并未阻止,任凭猎狗将其咬死。此后,范某将被咬死的猴子带回洗净处理,并联系买家以1100元的价格将猴肉售卖。

经鉴定,被咬死的猴子系藏酋猴,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发后,范某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一万元,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一百元。

2020年1月7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案件,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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