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明港一互助社涉嫌非法吸储 千余储户资金被套

河南信阳明港镇信农农村资金互助社吸收当地1100多户共计4000多万元存款,日前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储户无法要回存款,造成生活拮据。目前,平桥区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专班负责处理此事。

平桥区明港镇的凡先生一直在外务工,2015年和2016年先后两次把辛辛苦苦挣来的59000块钱存到了明港镇信农农村资金互助社,存期为一年,利率为5.4%。由于当时该互助社宣称是镇政府办的,和凡先生一样,当地很多老百姓就对该互助社信任不疑,先后将自家钱存进了互助社,存储利率四厘到一分不等。

据了解,明港镇信农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平桥区设有九个分点开展业务,在明港镇就有四个。明港镇政府井副镇长介绍,明港镇信农农村资金互助社最早在2009年就开展业务了,至今吸收储户1100多户,吸收资金大概为四千万左右,而目前该互助社负责人向政府反馈大概放出贷款六千多万。

储户反映称,该资金互助社在2019年2月份就出现了储户取钱没有资金的问题。后面开始有大量储户陆续来政府反映问题,由于涉及群体及金额很大,2019年12月份,信阳平桥区成立调查专班来处理此事,调查专班由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审计局、金融办、明港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组成。

明港镇政府称,目前专班共收回资金300多万元,春节前会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兑现给储户。

据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明港镇信农农村资金互助社法人代表为张秀魁,注册资本50万元,成立时间为2013年1月8日,注册地为明港镇,业务范围为资金互助,登记管理机关为平桥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为明港镇政府。

而根据《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明港镇信农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明港镇政府为业务主管单位,该互助社多年来多处违规经营,可以看出明港镇政府监管严重缺失。该互助社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明港镇井副镇长称无法界定。

对于该事件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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