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A级旅游景区创建与复核工作的思考

建立并实施A级旅游景区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是文化和旅游部监督和管理A级旅游景区的有效手段。目前来看,这一手段的运用对规范、提升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已经发挥了明显的作用。为使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与创建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根据笔者多年从事此项工作的经验,提出以下工作意见、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要把好“入口关”。今年乔家大院景区被摘牌,在山西“A级旅游景区保卫战”中检查发现很多景区存在这样或者那样不符合标准的问题,不能不说和最初的入口把关失严失范有很大的关系。A级旅游景区标准是一把好尺子,但并不是所有的景区都适合运用这把尺子来衡量,更不是所有景区都适合戴上“A级旅游景区”的牌子。A级旅游景区创建单位必须具有景观价值,具有一定的可观赏性,具有一定的市场吸引力和辐射力;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的现实的客源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符合旅游市场规律;必须具有一定的创建基础,适合大众旅游,现实中也看重“A级旅游景区”这块牌子的景区,归根结底是创建单位要有积极性、主动性和市场化意识。若一个景区没有创建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光靠政府的生拉硬拽、下任务,最后即使是拿上A级旅游景区的牌子,也是没有前途的“A级旅游景区”,最后难逃被摘牌的结果。所以,对于拟创建“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旅资委”)一定要事先把好“入口关”,进行必要的问询和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创建单位是否有基础市场,是否有创建的积极性,是否有创建的内生动力。

二要严格创建工作流程。4A或4A级以下景区的创建工作应该按以下四个过程来抓:1.创建申请阶段,要由省级或市级旅资委实地考察调研,看其是否符合创建的基础条件,只有符合创建的基础条件,才可以公示为创建单位,并给予一定的创建期,一般不少于一年。2.创建资料审核阶段。要由省级或市级旅资委组织相关专家看创建材料是否完备,是否具有景区总体规划、提升方案、创建计划、旅游厕所革命进展情况和九大本印证材料。3.初评阶段。组织省级或市级旅资委专家进行初评验收督导,提出整改提升意见,出具初评报告。4.终评验收。通过省级或市级旅资委专家的终评验收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授牌。这几个阶段一定要有比较充裕的时间,特别是要保证有一定的创建时间。

三要充分发挥市级旅资委的作用。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或者市级旅资委承担着3A级(含)以下旅游景区的评定管理以及4A级旅游景区的推荐任务,同时也是4A级旅游景区属地日常监督管理的主力。但目前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或者市级旅资委普遍认为4A级旅游景区是省评省管,对于景区日常出现的不合标准的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由于管理的松懈,本来一开始存在的“小问题”最后成了非摘牌不可的“大问题”。所以,充分发挥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或者市级旅资委的“第一现场”作用,做好A级旅游景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建议在省级层面出台《A级旅游景区动态管理办法》,要加大对A级旅游景区复核暗访力度,在市级层面严格实施辖区范围内A级旅游景区年度复核,省级旅资委实施年度抽查复核和五年期满的评定性复核,建立“A级旅游景区”警告机制。同时,要建立A级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质量动态监测机制,根据景区质量标准和细则,明确有几项达不到标准要求就要进入“警告”名单,有几项达不到就进入“限期整改”名单,连续几次达不到标准就进入摘牌程序。

四要提高培训质量。不仅要加强创建后的培训,更要注重创建前的培训。在日常的初评考察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景区不是缺钱建不成标准化的服务接待设施,而是由于标准意识淡漠,对于标准要求模糊不清,或者心里根本就没有标准,由着性子干而造成的费工费力又费资金的问题。建议将“关口”提前,每年对所有拟创建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进行1—2次旅游景区标准化培训。通过培训让创建单位知道A级旅游景区的要求是什么,各项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是什么,这样具体干起来才能够对标对表,有的放矢,不走弯路,一气呵成。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已创建成功的A级旅游景区的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着重提高他们的标准意识和管理服务意识,把每次培训都当成提升景区标准化意识的机会,力戒随意派几名部门工作人员凑数,达不到应有的听课效果。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