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没有硝烟的战场

竞业禁止协议表面上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实则不利于知识创新。城市和企业想拥有创造力,信息的自由流动是重中之重。波士顿徒有麻省理工和哈佛大学,人才济济,但人才间缺少互动,每个公司都是一个孤岛,最终导致创新难觅

硅谷地区因为对人才流动的宽容,迅速崛起,成为新的科技中心。

俞飞

今年年初,刚从联想集团离职两天的副总裁常程便宣布了新去向,跳槽小米集团,同样是副总裁,依旧是手机领域。闪电跳槽的常程也因“竞业协议”被推至风口浪尖。不少行业人士纷纷议论,联想前高管常程是否涉及竞业协议。目前,联想集团和小米集团对是否有竞业条款也是各执一词,尚未有定论。

如今,竞业协议早已涉及多个领域,不仅是掌握核心技术、资源的从业人员,许多公司已经将竞业禁止视为一种人力资源的商战策略。

放眼美国,大多数州对竞业禁止持支持态度,但是以创新誉满天下的加州却坚决反对。法学家盛赞这才是硅谷科技创新举世无双的成功秘诀。对于普通劳动者,资方动辄挥起竞业禁止大棒,更是饱受美国有识之士的诟病。

历史悠久的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源于英语Non-compete Clause(不竞争条款)。法制史学者研究发现,竞业禁止协议绝非始于现代信息经济,而是诞生于中世纪的英格兰。斯时,手工业师傅要训练学徒掌握一门手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作为回报,学徒承诺为师傅提供数年的无偿劳动。古语有言,“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现实往往并非如约定那般,翅膀硬了的徒弟,出师后自立门户,与师傅同业竞争,情何以堪?不竞争条款应运而生。

发人深省的是,普通法对不竞争条款最早是持反对态度的。公元1414年,英国法庭审理了约翰戴尔斯的案子,这位学徒的老师阻止他从事同行业6个月。英国法院以不竞争协议属于对行业的不当限制,不予执行。英国司法对不竞争条款的禁令一直持续到1621年,态度才开始松动,允许例外予以承认。

1711年,在“米切尔诉雷诺兹”一案中,英国法院最终肯定了不竞争协议的可执行性。当雇主起草的不竞争协议过于严厉时,法院强调对离职员工的限制时间必须合理。

继承英国普通法的美国,并无联邦层级统一竞业禁止的立法,而是由各州自行立法。全美五十州的绝大多数遵循英国传统,承认和执行竞业禁止协议,前提是相关限制条款合理。在支持者眼中,竞业禁止协议的存在能够激励雇主培训员工,而不用担心员工离职创业,或投奔竞争对手,与自己展开恶性竞争。

公司同雇员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目的是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未经注册登记的商业秘密。一旦离职员工将老东家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或者自创企业,对公司的打击是无以复加的。

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难于界定又易于泄露。鉴于这种不确定性,美国企业家往往会在雇佣员工时,要求必须签订繁琐苛刻的竞业禁止协议,以维护公司的经营利益。

美国流行的竞业禁止协议大致分为四类:保密义务约定,用于限制商业秘密信息的披露或使用;竞业禁止约定,用于限制对方从事具有竞争性的商业活动;禁止招揽约定,用于限制招揽前雇主的客户;不雇佣约定,用于限制招揽前雇主的雇员。

以特拉华州为例,该州面积为各州倒数第二,却是美国诸多大公司的总部注册地,包括半数以上美国上市公司和美国财富500强的公司。特拉华州拥有最有利于企业的公司法,州法院认可竞业禁止的可执行性即为最好的证明。

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的规定,雇主有权使用竞业禁止协议来保护其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防止不正当竞争。在判定一项竞业禁止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时,法官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约定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约定限制是否基于合理的地域范围和时间期限;雇主是否享有合法并应予保护的商业利益;约定条款是否平衡了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纽约州法院于1999年确立了对于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具有“合理性”的判断标准:该约定的时间期限和地域范围限制是否在保护雇主合法利益的需求范围内;约定限制是否给雇员从业造成过度困难;约定限制是否损害公共利益;约定限制是否为保护雇主合法利益所必须的限制;约定是否提供了合理的对价。

硅谷在加州崛起的秘密

众所周知,联邦制下的美国五十州享有广泛的立法权,堪称“法律的伟大实验室”。以立法前卫的加州为例,除了极个别例外(公司所有者、合伙等出售股份后,股东、合伙人不得与原公司竞争),根据加州法律,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加州向来重视雇员自由流动,坚决反对竞业禁止协议。《加州商业和职业法典》第16600章中规定:“任何合同一旦限制了他人从事合法的职业或贸易之类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加州与其他州因此在这方面频频产生冲突。1998年,应用集团诉亨特集团有限公司案,竞业禁止协议规定受马里兰州法院管辖,按马里兰州法律进行解释。这名员工日后跳槽去了位于加州的竞争对手工作。新雇主向加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废除竞业禁止协议,加州法院同意并裁定外州竞业禁止协议在加州无效且不可执行。 1999年,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罗纳德•吉尔森发表了极有影响力的学术文章《高科技产业区域的法律基础设施:硅谷、128号公路和竞业禁止协议》。加州没有立法对于雇员和人才流动进行限制,硅谷“跳槽”文化大行其道,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知识和技能溢流,促进了新科技公司的迅猛发展和创新。

128号公路是波士顿一条半环形高速公路,上世纪50年代初,这条高速公路是美国高科技工业的代名词,大大小小的高科技公司散落在这条公路的两侧。1955年,《商业周刊》称128号公路为奇迹半圆,《福布斯》誉为“美国的科技高速公路”。1970年,全世界10家最大的科技公司中,有6家位于128号公路旁。

当128号公路如日中天时,圣何塞(硅谷中心城市)还是个农业区。一群怀揣着波士顿大公司所忽视的创意的创业者,在硅谷扎下了根。20世纪80年代初,硅谷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创业公司:因特尔、苹果、思科、甲骨文等。

1985年,硅谷高科技公司工作的员工几乎是128号公路的两倍,谷歌、网飞、脸书等公司雨后春笋般成长了起来。波士顿地区一大批老资格技术公司日落西山,比如,曾经如日中天的DEC公司和王安电脑公司。硅谷成了全世界的科技中心,波士顿高科技产业最终崩溃。

DEC公司研发副总裁形象地把波士顿的公司形容为“一个实体,运转起来就像是地区经济的一个孤岛”。波士顿的科技公司对保密工作非常重视,DEC科研人员不许与王安电脑公司的人讨论技术,同时严格执行竞业禁止和不泄密协议:前员工禁止去竞争对手那里工作,科研人员不许在同行评审的杂志上发表文章。

竞业禁止协议表面上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实则不利于知识创新。城市和企业想拥有创造力,信息的自由流动是重中之重。波士顿徒有麻省理工和哈佛大学,人才济济,但人才间缺少互动,每个公司都是一个孤岛,最终导致创新难觅。

反观在硅谷创立的公司,起初规模小、经验少,不得不展开合作。员工不断跳槽,人才流动率居高不下。上世纪80年代,硅谷公司员工平均任职年限不到两年。竞业禁止协议在加州成为笑话,工程师和高管毫无限制的流动,或为对手效力,或另立门户。沃兹尼亚克在乔布斯的劝说下离开惠普,二人联手创立苹果,缔造出一个全新的行业——电脑零售业。

加州保护人才流动和支持创新的政策至今没有改变,绝不允许公司雇主与员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硅谷的惊人成功归因于开放性、流动性与共享性,看似薄弱的知识产权保护成就了硅谷,原因正是加州立法限制竞业禁止,这对老公司或许不利也不公,但整个行业和地区却从知识溢出中获益匪浅。

2010年,媒体报道苹果、谷歌、英特尔和Adobe等公司私下达成了互不挖角协议。5名科技界人士因此将这几家公司告上了法庭,称其“密谋削弱竞争”,以压低员工工资,侵犯职业自由。长此以往,工程师将被捆绑在一家公司里,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发展机会,都会受到极大限制。人才不能自由流动,硅谷创新文化和生态系统势必遭到破坏。

这引起了司法部的注意,直接出手进行干预:“科技行业迫切需要拥有卓越技能的人才。而科技公司招募这类人才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借助‘无预约电话’,直接从其他公司挖角。只有这种竞争形式不受限制,人们才能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苹果等公司最后只得同意不再签订任何妨碍竞争的协议。

当时,已经有上述公司的6.4万余名公司雇员提起诉讼,他们认为,几间大公司秘密达成的互不挖角协议压制了公司雇员薪酬的合理上涨,阻止了雇员在高科技公司之间的合理流动,严重阻碍了其职业的发展。因此,原告方代表6.4万余名公司雇员发起集体诉讼,并索取高达30亿美元的赔偿。

2015年,这场集体诉讼案,以和解结案。苹果、谷歌、英特尔、Adobe等公司同意支付4.15亿美元赔偿。法官高兰惠表示:“这些涉案科技企业应该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蓝领工人能否自由的工作

通常情况下,竞业禁止协议主要与白领工作有关。但近年来,美国公司开始要求低技能、低收入的蓝领工人也必须签订类似协议。

2018年,民主党议员克里斯·墨菲和共和党议员托德·杨联袂在参议院提出《劳动力流动法案》,禁止针对全美所有工人的竞业禁止协议。2019年,马里兰州、缅因州和新罕布什尔州立法者通过了禁止对低工资工人竞业禁止的法案。华盛顿特区议会也已提议将年薪不超过87654美元的员工的竞业禁止协议视为非法。

美国学者认为:普通员工的离职自由应该是一项基本权利,而不是少数人的特权。即使国会难以通过《劳动力流动法案》,总统也可以通过联邦贸易委员会禁止竞业禁止协议,恢复美国工人选择新职业的自由。共有19个州的检察长表态支持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它“为保护所有工人免受这些剥削性合同的侵害提供了最快、最全面的监管途径”。

如今,约有3600万名至6000万名美国工人受到竞业禁止协议的严苛约束。俄勒冈州的家政工被雇主威胁兼职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否则将予以解雇。华盛顿特区颇受欢迎的咖啡连锁店——康帕斯咖啡,将签署竞业禁止协议作为雇佣咖啡师、咖啡烘焙师和经理的条件。亚马逊公司甚至要求仓库工人签署全球竞业禁止协议,直到2015年一份报告公诸于世,才终止了这一做法。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科切拉音乐节的组织者禁止艺术家12月15日至5月1日在北美其他音乐节或南加州表演,限制了艺术自由。

法律新闻网站Law360要求旗下记者接受限制他们与其他数字新闻媒体合作的条款。一名跳槽到路透社法律新闻组的记者因为老东家的威胁,被路透社解雇。纽约州检察长为此提起诉讼,Law360这才不再要求记者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大约45%的美国初级保健医师受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医生越来越多地受雇于医院和保险公司,由于就读医学院的学费负担沉重,他们无力抵制竞业禁止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雇主通常不会在法庭上执行竞业禁止协议。仅仅是雇主的口头威胁,就足以把雇员束缚在当前的工作岗位上。新雇主将求职者是否受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作为筛选人才的依据之一。对于雇主来说,既然有大量的求职者,为什么要冒与新员工的前雇主打官司的风险呢?

“通过竞业禁止协议,雇主剥夺了数千万工人在他们想去的地方工作的权利。竞业禁止禁止工人在离职后一年或更长的时间内接受他们所在领域或行业的新工作。政策制定者目前正就如何监管竞业禁止协议展开一场基本上未得到承认的辩论。所有的工人是否都应该有在他们想要的时间和地点找到并接受新工作的自由?还是这项权利应该以收入或职业为条件?”2019年12月《时代》杂志的追问,发人深省。

责编: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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