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聘请年审机构遭否近5个月 深交所要求其尽快完成相关聘任工作

自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至今已经接近5个月,但茂化实华(000637)尚未聘请2019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深交所要求其尽快采取措施,并对相关风险进行披露。

挖贝网 1月22日消息,自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至今已经接近5个月,但茂化实华(000637)尚未聘请2019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深交所要求其尽快采取措施,并对相关风险进行披露。

据悉,茂化实华今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年度审计机构相关的议案。公司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以来,能够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18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拟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5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酬为3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该议案尚须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但意外的是,上述议案在9月16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并未获得通过。公告显示,同意8269.6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反对1.54亿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者603.8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2%;反对者16.02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

结合表决结果和中小股东投票,可知上述反对票来自于茂化实华大股东北京泰跃。目前,北京泰跃持有茂化实华1.53亿股,占总股本达29.5%。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7665.8万股,占总股本达14.75%。其余股东持股未超500万股。

也就是说,自去年9月议案被否至今,茂化实华一直没有聘请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此,深交所也在今日下发关注函,要求尽快采取措施完成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保障年报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因无法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而导致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请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1月20日,茂化实华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9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0万元-1亿元,同比增长109.40%-1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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