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批工程项目建设获批!涉及学校、供电……

22日,福州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一批工程项目建设的批复!涉及学校、供电……

一起来看看这些工程项目有哪些?

关于福州第二技师学院二期扩征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一、项目单位:福州第二技师学院

二、建设地点:福清市宏路街道东坪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3栋学生宿舍、1栋食堂(含地下室)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3134.1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359.8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74.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工程设计

(一)总平面及建筑:基本同意项目总平面设计及建筑设计方案。

(二)结构:基本同意结构设计方案。

(三)电气:基本同意电气工程设计方案。

(四)给排水:基本同意给排水工程设计方案。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8134.9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519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65.0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199.91万元),预备费172.8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财政补助外,其余由福州第二技师学院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14个月

关于福建福州可河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一、为满足福州市闽侯县负荷发展需求,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福州可河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350121-44-02-003236)。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将可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由31.5兆伏安增容改造为50兆伏安。

四、项目总投资为58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7.2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变电站主变增容、主变扩建、间隔扩建有关事项的复函》,闽侯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侯国用(2013)第233499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关于福州罗源将军帽110千伏变电站扩建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一、为保障地区负荷发展需要,加强电网N-1下的供电保障,提高电网运行灵活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罗源将军帽110千伏变电站扩建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350123-44-02-001522)。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变电站建设地点位于罗源县碧里乡牛坑村、廪尾村。线路起于110kV将军帽变电站,止于碧里~将军帽线路工程#34-2塔。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扩建罗源将军帽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一台,新增变电容量1×50兆伏安;扩建110千伏间隔1个;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50米。

四、项目总投资1145.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86.2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19)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5258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关于福清苍底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一、为满足福清市龙田镇负荷发展需求,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清苍底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350181-44-02-002448)。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二、变电站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田镇积库村,线路起于上迳-华塘Ⅱ回110kV线路π接点,止于110千伏苍底变电站。

三、项目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主变规模为2×50MVA;新建线路总长约6.1公里,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双回架空段线路长约5.7公里,双回电缆线路长约0.06公里,单回架空段线路长约0.34公里;配套建设通信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503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58.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原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181-2018-52X号),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证书延期许可意见书(融规延[2019]207号)、《关于同意福清苍底110kv输变电工程路径的复函》(融自然函〔2019〕899号),原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融土建预[2017]134号(校核))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7〕205号文予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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