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网上“隔空开庭”

通讯员 鲁思妍 赵赢 摄

“对于网络开庭的方式,各方当事人有无异议?”“没有异议!”2月4日上午9时,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内,一场特殊的网上庭审正在有序进行。

与往常不同,此次庭审现场只有审判人员,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都远在保山市,他们在家中或在办公室里通过云南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参与庭审。

  庭审各方“隔空开庭”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上诉人保山某矿业公司是该案的抵押担保人。2008年3月5日,本案的主债务人刘某某向保山某信用社借款500万元未还,信用社起诉还本付息,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审判决保山某矿业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但该公司认为抵押物部分灭失,且已超过诉讼时效,该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向云南高院提起上诉。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云南高院采取网络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合议庭成员坐在审判席上,对面是一个电子显示屏,通过云南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

随着庭审开始,大屏幕上同步显示审判长、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被告人4个分画面,画面和声音都非常清晰、流畅。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一场同步录音录像的网络庭审顺利结束。

据介绍,这是云南高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足不出户参与诉讼

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云南高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全面将诉讼活动转向线上,引导当事人优先使用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等。

该案审判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王娟说,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诉讼当事人不用专门跑法院,可以在家里或是任何有网络的地方通过电脑、手机参与庭审诉讼,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既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昕介绍,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高院出台措施,1月29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云南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诉讼活动,现在主要通过网上诉讼的方式进行诉讼案件办理”。王昕说,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云南移动微法院”“云南司法信息网”等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案件查询等,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调解纠纷。

2月3日收假第一天,全省法院已积极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做到防疫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目前,全省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等方式已经受理了一部分案件,同时执行干警也在网上开展执行工作,对财产进行查控。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