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昌大学人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0年02月12日讯:一、单位简介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 ...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学校地处“英雄城”南昌市,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鄱阳湖4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321亩,校舍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学校办学始于1921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和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开创了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先河。2005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2008年10月,习近平同志视察学校时深情寄语“南昌大学前景无限”。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学校视察,就高校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发表重要讲话,并勉励学校走创新发展之路,希望当代大学生珍惜韶华,用青春铺路,让理想延伸。学校本部现有教职工4362人(其中专任教师2524人,正副教授146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4人,国家科技重点研发计划(含原“973计划”)项目负责人4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7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项目入选者5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4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3人,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2人,国家科技部领军人才3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2人。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近年来涌现了国际护理界最高荣誉奖“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邹德凤、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江风益、“江西省模范教师”王雨教授等为代表的一批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的师德典型。

进入新时代,南昌大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奋力开启新时代高水平大学建设新征程,努力提升办学治校、服务国家地方新境界,开创“育人为本、创新引领、合建驱动、改革攻坚、实干兴校、拼争一流”新局面,书写创建高水平大学实现百年辉煌的奋进之笔。(数据截止时间:2019年11月)

二、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见附件)

1、招聘条件

(一)杰出人才

①杰出人才: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国外相同层次的院士;或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

②具有组织、策划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的经验,并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上具备突出的统筹规划能力;

③对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能够引领相关学科群保持或赶超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2、工作生活条件

①以杰出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秘书;

②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用房;

③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支付方式;

④提供人才周转房一套;

⑤妥善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5~6万元;为子女提供小学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

⑥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学科领军人才

1、招聘条件

①学科领军人才I类:“国家海外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全职)项目入选者;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含教学名师)入选者;或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含原“973”、“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仪器研制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集成类)的项目负责人;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第1);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或国际权威科研大奖的获得者(排名前2);或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国际、国内公认杰出成就的知名学者;或就职于海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的资深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学科领军人才II类:“国家海外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或“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或“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长江学者”青年学者;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中科院“百人计划”(B、C类)入选者;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第2、3名;或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国际、国内公认重大成就的知名学者;或海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终身教授(研究员)、特别优秀的副教授及相应层次者;或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或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或“2011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或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或人文社科领域公认的优秀学科领军人才以及相应层次者,或“五个一工程”获奖者,或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或茅盾文学奖获得者。

②已取得国内同行认可的重大科研成果;

③具有统筹学科发展规划,带领本学科保持和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工作生活条件

①以学科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学术助手;

②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用房;

③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支付方式。

④提供人才周转房一套;

⑤妥善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为子女提供小学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

⑥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学科方向带头人

1、招聘条件

①现就职于海外知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者;或近5年在国际国内著名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或省级重要的教学、科研奖项;或国家级重点学科各方向的带头人;或教育部及其它部(委)科研平台的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的主要负责人;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各方向的带头人;或主持国家级的重要科技项目、文化建设工程项目者;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

②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保持或赶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工作生活条件

①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灵活组建学术团队;

②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用房;

③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支付方式;

④提供人才周转房一套;

⑤妥善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为子女提供小学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

⑥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招聘优秀博士人才岗位和条件(见附件)

以上岗位条件说明:

1、一般应具有高水平院校、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且第一学历要求具有高水平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各学习阶段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有海外学习或研究背景一年以上人员优先录用,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2、除特别说明外,博士年龄原则上要求,理工医科32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正高45周岁以下。

四、优秀硕士人才(事业编制内聘用)

学校2020年将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0名,请保持关注人事处网站(校外招聘)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登录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http://zpjob.acabridge.cn/school/526(学术桥)报名,报名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投递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含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

3、注意事项:①应聘者将简历及有关业绩材料一道制成压缩包后上传,每个压缩包大小不宜超过5M;②如需发送电子邮件可发至人事科邮箱,地址附后。投送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学院及具体岗位(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博士+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应聘人文学院教师岗位);③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69074

E-mail:rscrsk@ncu.edu.cn

六、考核方法

1、心理测试:应聘者应先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达到常模者,方能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讲课、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健康检查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健康检查人员。

2、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1、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岗位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2、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考核材料、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考察公示材料、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的审核意见材料等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处长办公会审核后,校内公示三天(含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考察材料)。

九、聘用

1、考核、检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通过,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通过公开招聘招收的新进人员,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可按国家事业编制调入或接收,在本单位纳入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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