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工地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通过复工验收后方可复工

2月12日,甘肃省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后复工建筑工地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对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提出具体要求称,各工程项目复工后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复工前要严格验收,责任到人。对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市住建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项目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

《通知》称,各县区住建局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组织,认真研究部署节后复工工作。

《通知》要求,春节后复工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在全面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审批权限报市、县住建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

为了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通知》要求,各工程项目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

落实项目人员实名制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要求,尤其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开展实名制管理,特别是对来自湖北地区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的人员,要及时向属地卫健部门报告情况。新进场人员必须实施14日的医学观察,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须立即报告属地社区、街道(乡镇),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通知》称,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值班、巡逻和出入登记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实施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对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检查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

对于工地食堂管理问题,《通知》要求称,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证件齐全,用餐模式改为盒饭分餐模式,严禁用餐人员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聚集用餐。此外,各项目工程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严格落实日常体温监测、消毒、生活垃圾处理、宿舍及卫生间管理等各项防疫措施,要落实重点企业报告制度,总部或分公司在湖北省的企业承建的在天水项目,需每日向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监督机构辖区监督科室报告人员流动情况。

通过复工验收后方可复工

除以上措施外,《通知》对后续应急工作也作出指示称,工程项目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工程项目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和居家观察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等,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和机构指导,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对达不到复工条件的工地,严禁开工建设;对存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市住建局将采取暗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县区开展复工自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工作走形式,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突出的单位,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责令限期整改,市住建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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