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芳出院后,接下来该怎么办?

2月11日上午11时

在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收治的

3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达到出院标准

康复出院。

三名出院患者中就包括张某芳

消息一出

大家都坐不住了

张某芳因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

导致直接或间接传染确诊病例15名

117名接触者被隔离

所以大家气恨难消

那出院后的张某芳

政法机关将会如何处置呢?

张某芳如何感染的新冠肺炎?

张某芳(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开山东潍坊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

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张某芳在返回山东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其中,最小的被传染人仅一岁四个月大。

张某芳接触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

警方已立案侦查

2月5日,潍坊市公安局发布公告,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已于2月3日,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

检方已提前介入

2月3日,奎文区检察院已提前介入张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警方可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出院后的张某芳,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已被采取相关措施。警方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张某芳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羁押于公安机关所在地看守所,方便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办理;

或者监视居住,防止患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在押人员传染同监视的其他在押人员。

走完诉讼程序、出具审判结果的时间

张某方案属于一般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办理一般会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流程。

刑事案件结案时间法律没有规定,对逮捕后的时间有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当然,上述时间为上限时间,对于新冠肺炎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意见》中规定,要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因此,也不排除本案也会突破一般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较短时间内走完诉讼程序,出具审判结果。

张某芳案将会如何量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因为这个群体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