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法院首次远程审判刑事案件并落槌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今日(2月18日),北京市顺义法院首次远程审判一起刑事案件,并当庭落槌。新京报记者从顺义法院处获悉,该案系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刘某因交通肇事罪当庭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现场。顺义法院供图

今日的庭审中,法院的法庭里,被告人的位置摆放着一个电视屏幕,其中显示着刘某在距离顺义法院30多公里之外的看守所数字化法庭内的影像。

“我的画面清晰吗?能听清我说话吗?”庭审中,顺义法院院长李旭辉作为本案主审法官多次通过话筒询问刘某。举证环节,刘某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收据,用以证明被告人曾赔偿被害人损失。书记员将收据放到投影仪上,随后收据出现在看守所数字化法庭的电视屏幕上。刘某当庭表示,对证据没有异议。

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刘某自首,部分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且自愿认罪认罚,故综合以上情节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刘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庭后,李旭辉表示,刑事审判工作按计划正常开展系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如果一直不开庭,被告人有可能会面临超期羁押的问题。”李旭辉说,为保障被告人和出庭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顺义法院在消毒的同时会要求出庭律师如实报告近期行程和身体健康情况,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

顺义法院介绍,顺义看守所搬迁后距离法院有40多分钟的车程,来回至少需要一个半小时。为提升刑事审判效率,法院与看守所沟通协调,在看守所的新址建成了一大两小三个法庭。疫情暴发以来,虽然法院尽可能地减少开庭数量,但刑事审判工作又不能停滞不前,为了解决两者矛盾,法院利用现有的看守所法庭,加速了信息化建设。日前,顺义法院用3天时间完成了对看守所法庭的信息化改造,使看守所法庭具备了远程开庭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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