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内存在劣药 胶州纪金泉内科诊所被处罚

信网2月19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胶州纪金泉内科诊所内经营的药品因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被判定为劣药,该诊所也因此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经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实,胶州纪金泉内科诊所的药品“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标示生产企业:江西德成制药公司,批号:190601)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微生物限度”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

据此,2020年2月4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药房中未发现上述批次药品“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上述批次药品“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为劣药。

针对其上述行为,2020年2月12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胶州纪金泉内科诊所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事情属实,已经交上了罚款。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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