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面推行“网上审批”

2月20日,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关于做好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开(复)工审批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由各区市县、先导区(管委会)自行审核批准。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审批手续可通过“大连市建设行业企业防疫信息直报系统”在线办理,所有材料流转和信息传递均通过网上实施,通过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开复工手续,充分利用在线审批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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