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只能在封闭古代,不能在开放现代

人治只能在封闭古代,不能在开放现代

邵旭峰

疫情还在继续,似乎之后的机制建设已经提上议程。

相对而言,这些机制建立有点晚,在非典之后就应该搞。

其实在非典之后,就有了一些机制,但执行的情况不尽人意,具体就是此次疫情从感知到预警到汇报、决策、再到执行,整个环节问题不少。

原因很简单,目前还没有完全构建法治,人治的情况还很严重——所以大众和社会呼唤法治。

法治的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法制、一个是执行者。光有法制,没有执行者不行——执行者具备但没法制的情况不存在,从来都是法制走在前面,执行者走在后面,慢慢具备。

执行者从社会大众而来,不可能有基础和大环境不具备法治理念、素养,而执行者却独自具备的情况。 所以归根, 法治的两个基本环节,一个是法制建设,一个是大众与社会的法治素养与基础的形成。

这两方面都缺,尤其是后者——为什么缺,后面会说明 ,社会与大众有了相应素养和要求,法制就自然生成,不行临时借鉴都行,但光有法制,就只是一纸空文或一个空架子,就像袁世凯当年也高选举,但选不出自己,就不罢休。

说白了,从逻辑上讲,就是先有社会与大众具备法治基础,同时执行者具备的更好更专业,然后有法制,然后很好推行。光有法制,没有基础,就一纸空文,而已。

从时间讲,先有一定范围的制度,然后社会基础与执行者逐渐具备相应素养和能力,然后更健全与完善制度,然后又刺激社会与大众基础发展,然后再完善,这是相互促进的。

很多人包括体制内的,总光谈体制改革、法制建设,但不谈民众社会的法治素养的培养,这是本末倒置,是错的。 当然,光谈民众法治素养培养,也是一句空话,因为这需要相应社会与物质生活状态(说白了就是健康的人与人、企业与企业公平竞争的开放的市场经济社会)的形成——有什么样的物质生活就有什么样的观念,这也需要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推动。

健康的市场经济社会,人的民主观念与素养、法治观念与素养,会自然生成,也必然生成。下面延伸一下——

人在家庭自给自足的物质生活状态下,就只求家庭范围内的自主,祈愿皇权开明官员贤达、风调雨顺。大众的无论从自己、家庭还是社会的诉求和观念都不统一,也不会统一,其实对于社会的观念和诉求都是虚的。

但如果大家都参与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市场经济社会去,就必然要求相应的社会权力和规则,大众的要求被统一权衡,就是民主和法治。每个人、每家具体情况与观念各自差异,但关于社会整体,是统一的。

市场经济生活,民主和法治(法制及相应的治理)是必然的;封闭经济生活,集权和人治是必然的。经济越开放、健康、发达,民主与法治程度越高;经济越封闭落后、畸形,集权与人治程度越高。

这是笔者的基本观点之一,在《来龙去脉看中国》等书中形成。

总之, 法治是制度与观念两方面的事情,需要一体推动,互相促进。归根,在体制改革——但这里面有逻辑线索在,不是片面的、混乱的。

人治的弊病,就是即使有了法制机制,但执行者遇事还是找或等核心决策层乃至于直接第一领导的态度,边缘人、相关机构部门、乃至于不直接领领导的上级部门、甚至需要面对的客观情况都不足以形成决定影响。

而第一领导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综合知识、那么强的判断,那么旺盛的精力,能把所有事都一眼看透并及时做出决定并严令执行。能做到这些的只有神,不是人,只要是人,各方面就都是有限的,且容易被其他事情和情绪影响。

人治的弊病,如果遇上强权领导,会更加凸显。

人治,即使明君贤臣在封闭落后和简单社会尚且不能,何谈开放发达与复杂的现代社会??

有的人会说强权容易集中力量干大事,干啥大事?最主要还是搞基建房产、低端加工等,这个确实容易集中物力和低端人力,稍微高端一些就不太灵,比如大型科研项目——更多还是依靠市场与社会所需、依靠公平竞争的制度来推动,在这些事情“集中力量干大事”,容易搞成浮夸风,大量造假。

回过头来,即使搞新区这样的事情,如果忽视经济的自然需要、自然形成(企业、人才等自然具备)的基本规律,凭借领导想当然搞,更多只会一片鬼城而已。

领导想想上学的时候,自己提点学习成绩有多难,就能明白很多事情按照想法发展的结果。

除过一些基础工作,其他方面“集中力量干大事”,更多的结果,可能是出问题和大事,还是依靠规律行事更稳妥一点。

一个父亲生几个儿子,长大了都不能控在手中啥都听自己,小到家庭这样的单位,都是自己亲人都不行,何况一个行政区划内。 就疫情而言,从感知到预警和汇报,再到考察落实,再到讨论决策,到执行,相关机构和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直接影响到上级对情况的掌握和决策,更上面就更模糊。 相反,对于下级而言,如果上级的要求不清楚不明确,就很难执行,如果强行执行,则可能南辕北辙,大多为求自保,只能等上级示下——又不把实际情况上报总添加其他因素······更下一级,就更是如此。 国人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沟通吃力,经常两个人面对面都说不清,协议都不能保证,之后责任没人负,更不谈其他。这是由几千年自给自足生活决定的,出发点和判断很难统一,各行其是,想当然借题发挥,是普遍现象。 人治的情况,如果面对重大社会事件和大灾大难,将更加凸显,上级可能得到离题万里的“实际”情况、下级可能南辕北辙的指令——与实际和客观都有或多或少的偏差。

与人治相反的,是法治,一旦出现问题,触动了哪一条?需要怎么应对?都明确规定,执行者开始相应执行就是了,不存在怕上级的问题,有法条依靠。上级也不敢违背法条,否则就是违法。

总结全文,机制的建立固然是好,但更为根本的,是全民法治观念与素养的培养,是健康市场经济社会的塑立,这个,靠体制的改革与法制的塑立。

作者公众号:shxf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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