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旅游景区有序开放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淮办明电〔2020〕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 我市旅游景区自2月27日起采取分类分步方式开放。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39处景区共分为三个类别:

自然山水和街区类16处,可自2月27日起有序开放;

城市公园及综合体2处(内部或周边居民多),根据景区准备情况适时开放;

博物馆等室内参观为主景区21处,暂不开放。

详见附件(淮南市旅游景区分类有序开放安排)。

二、工作要求

1.拟开放景区经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在准备充分、具备条件后,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复工时,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监督查验,认真把关,同时将复工情况报市文旅局。

2.复工景区应及时对外发布开放公告,并做好相关提示、宣传工作、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各景区同步出合优待政策一并公告。涉及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免门票入园优待政策一并实施。

3. 市民和游客进入景区必须佩戴口罩 ,对于未佩戴口罩人员景区将劝阻入园。 市民和游客进入景区需进行体温测量 。景区不得开展任何人员聚集性活动。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27日

附:淮南市旅游景区分类有序开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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