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减免租户2个月租金

3月2日,深物业A发布公告称,为共同抗击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快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相关决策部署,鼎力支持企业缓解经营困难,提振市场信心,经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实行物业租金减免措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减免物业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持有、委托管理及代管的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商铺、经营性停车场、配套服务用房等。本次减免涉及物业面积约30.51万平方米,其中深圳市内物业28.31万平方米,深圳市外2.20万平方米。

(二)租金减免对象

租用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物业,且未发生恶意欠租、违反租赁合同情况,属于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及经营性自然人的承租方。本次减免共涉及租户438家,其中深圳市内免租430家,深圳市外免租8家。

(三)租金减免标准

1.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物业,免除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共计2个月租金。

2.新签订租赁合同处于免租期、装修期内的,免租期顺延2个月。

按照租赁合同预计共减免租金2495.68万元,其中深圳市内物业减免金额为2434.61万元,深圳市外物业减免金额为61.07万元。具体减免金额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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