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志 | 谣言的原生态

谣言的原生态

安立志

什么是谣言?谣言在我国今天如何定义?手边只有一本《现代汉语词典》,词条是这样说的:“【谣言】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只是,按照现实生活来看,这个定义太“温情”、太“慈善”。现实生活中的谣言,往往是指人们故意捏造的、无中生有的、夸大其辞的虚假的或伪造的言论或信息。至少有人是这样认为的。

谣言是十分古老的语言现象。那么,它的本来面目是怎样的呢?“上古之时,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有声音,然后有点画;有谣谚,然后有诗歌。”(《刘师培辛亥前文选》,三联书店,1998年,页320)谣言首先是言,而不是文,谣言是比我国三千多年的文字史(以甲骨文为标志)还要古老的语言现象。只不过,上古时期的谣言,是用文字记录下来的。

我国古代的谣言,包括谣和谚两部分,一般合称“谣谚”。刘毓崧为杜文澜的《古谣谚》作序称,“谣谚皆天籁自鸣,直抒己志,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言有尽而意无穷,……”说的是谣谚的外在特征。“谣谚之兴,由于舆诵。为政者酌民言而同其好恶,则刍荛葑菲,均可备询。”(《古谣谚》,中华书局,1958年,页1)明确指出了“谣谚”的民间性和草根性。正因如此,谣谚才有了“达下情而宣上德”的社会功能。二者的区别何在呢?“谣训传歌,歌者永言之谓。……谚训传言,言者直言之谓。”前者“曲折而纡徐”,后者“平易而疾速”,“此谣谚所由判也”。(同上书,页3)虽然“二者皆系韵语”,但它们还是有区别的。

正因为谣言系韵语,古时也将之称为“歌谣”。《诗经》有:“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诗经·魏风·园有桃》)“歌”与“谣”又如何区别呢?“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页365)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歌向着雅和书面的方向发展成为诗,谣则向着俗和口头的方向演变成为谣。谣是民间的、口头的、不配乐的韵语,大抵与现在的“顺口溜”和“段子”近似。“顺口溜”、四六句,讲究押韵,这曾是一种形式,在后来的演进中,人们不会追求或局限某种形式,而有所发展、有所突破,更加注重其内容。谁能说微信里的“段子”,前苏联的笑话,不也是谣言的表现形式!有人说,“谣言是遥远的预言”,在这本书里也找到了根据,刘毓崧称:“夫谣与遥同部,凡发于近地者,即可行于远方。”(《古谣谚》,页2)

上古时期,没有网络、电视,也没有报纸、广播,“风听胪言于市,辨祅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页410)“谣”竟然是辨“祅祥”(可引申为“吉凶”、“善恶”、“利弊”)的依据和因素,这是以前不曾想到的。特别是在两汉时期,谣言被官方作为最直接的民意或最方便的舆论来看待,用现在的话说,那是“满满的正能量”,根本不带任何负面的、否定的贬义,当然也不会列入批评与刑罚的范围。在这一点上,法国学者卡普费雷把谣言称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大众传播媒介”。(《谣言:最古老的传媒》,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页1。以下简称“《谣言》”)林语堂则把民谣和讽刺诗歌称为中国“最早形式的公众批判”。(《中国新闻舆论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18)这些议论都是符合实际的。

我国没有民主主义的文化传统,然而,并不缺乏民本主义的思想资源。在我国的上古时期,民本主义即已形成。当时的统治者相信“天人合一”,敬畏天意,所谓“帝以天为治,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潜夫论笺校正》,中华书局,1985年,页26)统治者开始懂得“民为邦本”,“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页1601),“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中华书局,2009年,页5)通过采集谣言(或者采风、采诗)的方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毛诗正义》,页13)这里的“下”,自然是指民间和百姓;而这里的“上”,不仅指上级,甚至包括“今上”(皇上)。于是,谣言作为矫正得失,规劝官员的一种方式,在遥远的古代就出现了。

两汉时期真正重视采诗、采风,收集谣言,以用以考核官员、改进政治,大抵从汉武帝开始。作为“三代”时就已形成的传统,“古有采诗之官,王者之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页1708)因此,汉武帝开始“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有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能观风俗,知薄厚云。”(同上书,页1756)”大概在他们看来,建立乐府,采集歌谣,也是一种传统的回归。汉代思想家王符认为,秦王朝迅速崩溃的原因就在于“不纳卿士之箴规,不受民氓之谣言”,“故国已乱而上不知,祸已做而下不救”,“病自绝于民也。”(《潜夫论笺校正》,页59)由此可见,汉代重视谣言不是虚的,有理论、有机构、有队伍、有职责,目的即在于“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

应当说,东汉时颇有几位皇帝,还是很注意民意得失的。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光武帝刘秀“数引公卿郎将,列于禁坐。广求民瘼,观纳风谣。故能内外匪懈,百姓宽息。”(《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页2457)汉和帝刘肇时,“分遣使者,皆微服单行,各至州郡,观采风谣。”(同上书,页2717)顺帝刘保采纳何敞建议,朝廷“下不讳之诏,立敢谏之旗,听歌谣于路。”(同上书,页1033)这一做法一直延续到汉灵帝当政之时,“光和五年(182),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二千担为民蠹害者。”(同上书,页1851)两汉时期重视谣言的民意,在史书中比比皆是。应当注意的是,在这些记载中,对于谣言并没有统一的称呼,举凡“歌谣”、“风谣”、“谣言”、“谣吟”、“谣俗”、“讴谣”等,指的都是“谣言”这一概念。

尤应注意的是,在东汉时期正式建立了“举谣言”制度。这里的“举谣言”之“举”,绝非今人所理解的“检举”或“举报”,而是“举办”、“实行”、“发起”之义。“举谣言”制度的建立,是建立在“谣言谓听百姓风谣善恶而黜陟”(同上书,页1851)的基础之上的。由此可见,“举谣言”的制度设计,从一开始针对的就是对官员的考核与任免问题。尤应指出的是,东汉朝廷之所以通过“举谣言”来察举官员,显然不会认为谣言都是无中生有、夸大其词的虚假与伪造之词。恰恰相反,他们把“举谣言”作为中央考核干部的重要措施,正是认为谣言是人民意志和百姓心声的实际反映。由此可见,“举谣言”这一措施在本质上近似我们前些年曾经实行过的“民意测评”。当然,这其中,决不会产生决定干部命运时的“党委分”和“民意分”的比例问题。

那么,何谓“举谣言”?当时是如何定义的呢?“三公听采长吏臧否,人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之举谣言者也。”这是对“举谣言”这一制度的概念诠释。“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默尔衔枚。”(同上书,页2204)则是“举谣言”这一制度的实施程序。桓帝永寿三年(157),刘陶谏阻朝廷铸造大钱时指出:“听庶民之谣吟,问路叟之所忧。”(同上书,页1846)灵帝熹平六年(168),蔡邕上书时提到,“五年制书,议遣八使,又令三公谣言奏事。”蔡邕的奏折中提到“是时奉公者欣然得志,邪枉者忧悸失色”(同上书,页1996),可见,这一措施具有很强的激励与震撼效应。大概由于采纳谣言,重视民意,贯穿整个东汉时期,后来的修史者,在《后汉书·五行志》中竟然设立了以“谣”为名的专门项目,搜集了那个年代有关治道人心的各类谣言。

东汉“举谣言”以考核地方官员,有时是动真的、玩实的。益州刺史郗俭曾因“在政烦扰,谣言远闻”被免职,朝廷改以刘焉领益州牧,“州任之重,自此而始。”(同上书,页2431)公孙度出身小吏,“后举有道,除尚书郎,稍迁冀州刺史,以谣言免。”(《三国志》,中华书局,1975年,页252)当然,“举谣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弊端,“建武、永平之间,吏事刻深,亟以谣言单辞,转易守长。……所以中兴之美,盖未尽焉。”(《后汉书》,页2457)意思是说,在当时,政事过于严峻苛细,有时凭借传闻或一面之词,就撤换地方官员。因此,所谓的光武中兴,并不完美。

“举谣言”是刘汉朝廷推出的政策,一些地方官员按照中央精神,也经常深入基层,通过了解谣俗,以掌握民风民情,改善地方治理。如韩延寿任颍川太守,因当地民风强悍,告状成风,韩延寿遂召集当地有威信的乡老士绅,“人人问以谣俗,民所疾苦”,根据郡人要求,修订礼仪规范。(《汉书》,页3210)羊续在赴任南阳太守时,只带一名书僮,微服私访,“观历县邑,采问风谣,然后乃进。其令长贪絜,吏民良猾,悉逆知其状,郡内惊竦,莫不震慑。”(《后汉书》,页1110)羊续也就是东汉时那位著名的“悬鱼太守”。

任何政策在执行中,都有可能走样或偏离。“举谣言”制度,到了汉末,更是这样。曹操任议郎时,汉灵帝曾下达诏书,“举奏州县政理无效,民为作谣言者罢免之。”但在执行中出现了偏差,“强者为怨,不见举奏;弱者守道,多被陷毁。”曹操上书切谏,意见虽为朝廷所肯定,实践中并未改进,以致日后“政教日乱,豪猾亦炽,多所摧毁”,曹操知道已“不可匡正,遂不复献言。”(《三国志》,页3)

没有考察过汉以后历代朝廷是否实行过与“举谣言”类似的机制与做法,直到唐代,在元稹、白居易的诗文中,才又看到相关的论述与建议。元稹的《骠国乐》一诗中有这样的句子:“古时陶尧作天子,逊循亲听‘康衢歌’。又遣遒人持木铎,遍采讴谣天下过。万人有意皆洞达,四岳不敢施烦苛。”(《元稹集》,中华书局,1982年,页285)白居易在准备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时,曾经写过一组《策林》,在“采诗”一节,他叙述了汉武帝时的传统,他认为,“立理本(唐代讳唐高宗李治,称“治理”为“理”),导化源”的基本途径是,“在于选观风之使,建采诗之官”,他在文中阐述了谣言与治道、民意与为政的相互关系,“闻‘蓼萧’之诗,则知泽及四海也;闻‘禾黍’之咏,则知时和岁丰也;闻‘北风’之言,则知威虐及人也;闻‘硕鼠’之刺,则知重敛于下也;闻‘广袖高髻’之谣,则知风俗之奢荡也。”(《白居易集》,中华书局,1979年,页1370)刘毓崧认为,“故昔之观民风者,既陈诗,亦陈谣谚。”(《古谣谚》,页2)白居易的论述与西汉的采诗,东汉的举谣,可谓一脉相承。然而,时移时易,白居易的时代做的很不理想,正因如此,他在《采诗官》中对此进行了抨击:“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若求讽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诤臣杜口为冗员,谏鼓高悬作虚器。”“夕郎所贺皆德音,春官每奏唯祥瑞。”(同上书,页90)总之,都是“报喜不报忧”。

已如前述,谣言由于其口头的、民间的特性,不可能从两千多年前流传至今。史籍中记载的的古代谣言,已是经过文人整理修饰过的“加工品”,已不具备原始的、纯朴的原生态。不知始于何时何地,谣言成了“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即使如此,谣言也不等于人为捏造、无中生有、夸大其词。在这点上,卡普费雷的观点十分精辟,“构成谣言内容特征的并不在于其是否得到证实,而是‘它的非官方来源’。”(《谣言》,页15)在他的著作中,关于谣言还有许多精彩的论述,比如,“有根有据的谣言并不罕见”、“谣言总是比部长们的去职先行一步”,“谣言并不绝对是虚假的”,“谣言之所以令人尴尬,就是因为它可能是真实的。”因此,他认为,“事实上,以‘未经证实的’,尤其是‘虚假的’信息为标准来定义谣言,是意识形态上的定义,反映了反对谣言的偏见以及劝人为善的意愿。”(《谣言》,页3、4、7)然而,他有一观点无法苟同,比如,他把是否“非官方来源”作为鉴别谣言的标准,其实《一九八四》中的“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显然是大洋国官方的方针,更何况还有更现实的“《真理报》上无真理,《消息报》上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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