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对以销售口罩为名诈骗者,从快批捕

近期,甘肃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严格把关,依法从快审查批捕了一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借口罩等防控物资紧缺之机,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案件。

兰州新区

2月20日,兰州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马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1月27日,马某某在无口罩可供销售的情况下,从网络上下载摆放N95口罩盒和N95口罩的照片,在手机交易软件“闲鱼”上发布销售N95口罩的信息,并以发送交易付款截图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促成交易。收取货款后,马某某立即将被害人删除好友或不回复消息。1月28日至2月6日,马某某先后通过只收货款不发口罩的方式,骗取7名被害人现金共计3720元,并将骗得的货款用于支付个人债务。

2月7日,接到受害者举报后,公安机关成功将其抓获,2月16日,兰州新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2月19日,公安机关提请兰州新区检察院对马某某审查逮捕,该院经依法审查后,次日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兰州市城关区

2月24日,兰州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月1日,王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以他人身份注册的微信号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虚假N95口罩销售信息及付款截图,吸引有购买口罩需求的被害人购买。收取货款后,王某以快递手套冒充口罩或发送假物流单号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继续行骗,之后又以删除好友、不回消息等方式失联。自2月1日至2月10日,王某共骗取三名被害人现金共计9.56万元,并将骗得的货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

2月10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2月13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2月14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2月24日,公安机关提请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对该案审查逮捕,当日该院即依法审查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平凉市崇信县

2月28日,崇信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1月至2月,张某在无口罩现货的情况下,利用疫情期间人们急需购买口罩的心理,在其微信公众号、百度贴吧等公共社交平台上发布“口罩现货,有需要的联系”的虚假信息。被害人先后通过微信公众号私信、QQ等方式联系张某购买口罩,张某以预先收取定金为由,骗取两名被害人11万元后失联,并将骗得的货款大部分于充值网络电子游戏。

2月14日,公安机关对张某涉嫌诈骗立案侦查,2月19日,崇信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2月25日,公安机关提请崇信县检察院对张某审查批捕,2月28日,该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白银市靖远县

3月3日,靖远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明,刘某某因公司经营不善负债100余万元。为偿还巨大债务,刘某某开始通过网络赌博进行还债。1月17日,刘某某因在家中没有收入,银行贷款、私人欠款都逼得比较紧,遂萌生通过网络售卖口罩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用于在博彩平台上赚钱还债的想法。2月14日至2月16日,刘某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虚假广告,骗取2名受害人货款共计21.2万余元,并假借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发货,不予退款。后刘某某将骗得的21.2万元全部投入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赌博。

2月19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2月27日提请靖远县检察院对刘某某审查逮捕。3月3日,该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您

当下,口罩成为社会公众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进行自我保护、避免传染的首要选择。部分犯罪嫌疑人通过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销售口罩、付款截图、物流等虚假信息,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诈骗财物,不仅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也扰乱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秩序。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尽量通过药店等正规途径购买防疫用品,不轻信陌生人在社交平台发布的有关销售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的信息。如果发现受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物流单据等凭证,以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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