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是病:那些有意思的读书人

伟大的作家写出了无数经典的作品,也造就了一群书痴。买书是上瘾的,不仅来自占有的欲望,更有阅读的快感。

没有书,毋宁死

看到一则故事,一个人爱书成痴,散尽家财,有钱就买书,最后,倾家荡产。无奈把藏书拍卖。买卖现场,此人亲临,看得心惊肉跳,心如刀割,后不忍,转头出门。一会功夫,拍卖场杀出一个新买家,勇猛竞价,每本书都势在必得,现场人员无不惊愕。此买家不是别人,正是那书痴。原来出去一会,易了本容,换了假名,拼了老命了,这回!

最浪漫的藏书人

此人乃法兰西路易十四的老儿子蒙道西埃,这小子在上流社会的沙龙里,认识了沙龙女主人的女儿于丽,一见钟情啊!苦苦追求十几年,最终结婚。其求爱的方式,在读书人看来非常浪漫:蒙道西埃为于丽制作了一本精美的诗集, 这本一共二十九页的诗集题名为《于丽的花环》,据说这本书每一页都无比华丽,每一页都绘上一朵花,花的下面是一首诗。诗歌的作者都是沙龙的贵宾,据说这本书流传至今,恨无缘一见哦。

最著名的偷书贼

20世纪最大的偷书贼非美国的斯蒂分@布鲁伯格了,此人被誉为“书痴大盗”,布鲁伯格家庭条件非常好,衣食无愁,布鲁伯格犯事后,他老爹为儿子请律师打官司花了近七十万美元,但官司还是输了。布鲁伯格蹲了六年大狱。

二十几年中,偷书成了布鲁伯格最重要的工作。为此,他自己驾驶飞机前往世界各地的图书馆。案发后,警方查获两万三千六百册图书,动用了长达一点一七公里的书架陈列赃物。

为了顺利偷书,布鲁伯格苦练撬窗户本领,研究极为深入,关于玻璃的构造,产地、特点等无一不精。

这可能也说明偷书贼的书没有白偷,他学习了知识,让知识变成了力量,用这种势无可挡的力量再去偷书。这条路径如此清晰,但就是把方向弄错了,路子不正,或许有这劲头干点别的,也能挺像样!

最会说话的藏书人

“倘使天堂诚如尤金,菲尔德所言:特别为爱书人保留的西天乐土之内,仅有寥寥少女女性同胞跻身之内,我亦丝毫不以为意。有一位女士必能在那占有一席之地,因我将力荐她获得保障名额,让他与我在天界共享书趣,一如她在凡间孜孜不悔,坚韧伴我二十八载。这位女士就是我的太太。”

这是1918年10月爱德华纽顿在出版《藏书之乐极其相关逸趣》的时候,在那本书的扉页上写下的一句话,传说中,纽顿是一个惧内的家伙,但他是任性而聪明的家伙。无论是谁,要想干出一番成就,一定要稳住后方,一旦后院起火,火烧联营,一切均将毁于一旦。藏书更是如此,没有一本书能抗得起火烧。纽顿在老婆面前说点好话,聪明之至。

1913年的秋天,他和妻子去尼罗河旅行,在途中淘书的瘾犯了,只好厚着脸皮请示太太,中途改道前往伦敦,因为那时候的伦敦,在纽顿看来伦敦不仅仅是一个淘书的好去处,“它是当今全世界最大、最好,但未必是最便宜的书籍市场”,而那个叫伦敦的地方,让他迷恋,并给予了他“不伦之爱”。“我于1884年首度造访伦敦,一到了那儿,我立刻拜倒在约翰生博士和兰姆的石榴裤下,接着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纽顿的妻子大肚的,宽容了丈夫的癖好。因此,在那次尼罗河之行的中途,她和丈夫一起去了伦敦。我想,那位太太看纽顿先生,一定是孩子气的。“聚书”在爱德华纽顿看来,无疑充满了童真般的快乐。

纽顿说,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东西就是“人”,其次就是“书”。借由书籍人们得以理解最深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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