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吉县、河北永年区!两地法院千里携手协力办案

2月17日,邯郸市永年区法院刑庭庭长彭世玉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来自千里之外的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法院法官李云兰请求协助,向一名被羁押在永年区看守所的当事人送达应诉材料。

原来,李云兰法官承办了一件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其中一名当事人陆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永年区看守所,受疫情影响李云兰法官无法向其送达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导致案件长期未结。

彭世玉了解涉案当事人情况后告知对方,陆某某涉嫌犯罪刑事案件已于2020年2月11日判决,其羁押期限将于2月28日届满(一审对陆某某的判处刑期),届时将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通过其他方式送达应诉材料时间上来不及,且安吉法院需要委托送达的材料较多,其中多份法律文书还加盖有法院公章,通过传真只能展示黑白件文书,因此建议李云兰法官将需要送达的应诉材料拍成照片再打印,由永年区法院代为送达。

2月20日,收到李云兰法官传送的诉讼材料后,彭世玉庭长立即着手打印。由于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封闭管理,彭庭长决定在28日释放陆某某当日,当面向其送达应诉材料,并提前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协调安排。

2月28日,彭世玉庭长安排法官助理王鹏等人携带释放手续、安吉法院需送达的应诉材料到达永年区看守所。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将陆某某释放,并当面向其送达安吉法院相关文书,陆某某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按手印予以确认,并签署了送达地址确认时,告知其相关注意事项后将其交给家人接回。

回到法院后,彭庭长马上将送达回证、送达地址确认书通过邮政法院专递邮寄给李云兰法官,并将送达情况告知。至此,案件送达任务顺利完成。

病毒疫情无情,兄弟法院有情,联手协作、审判接力、司法为民、“疫”不容辞,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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