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莫让“携号转网”沦为“挟号围网”

针对近期电信企业出现的“携号转网”服务违规问题,工信部3月4日晚间披露,自2019年11月27日以来,全国电信管理机构已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携号转网”服务不规范电信企业198次。

去年11月,工信部印发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宣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用户可以依据该规定向电信业务经营者申请办理携号转网。但根据报道,在部分地区,这项规定并没有得到认真的执行,如有些电信运营商违规增设在网优惠业务,限制用户携号转网需求,再如线上线下答复内容不一致,致使用户咨询政策耗时耗力等。基于此,有关部门采取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追责违规电信企业,并查处了相关人员。

众所周知,实行“携号转网”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市场竞争,打破市场垄断,促进网络提速降费。事实上,早在2018年12月,工信部便出台了“携号转网”新规及流程,并在天津、湖北、云南、江西、海南等5个省市开展试点。特别是,2019年8月,工信部出台部门法规,不仅明确了“携号转网”申请与办理流程、市场服务管理等一系列环节,而且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携号转网”服务。

事实上,工信部出台“携号转网”新规及流程,意在减少用户转网的阻碍,消费者有了选择价格更优惠,或者信号更好运营商的自由。然而,不管是此前五省市的试点,还是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全国推广,均遇到了一些问题,用户想要成功“携号转网”,并非那么容易。运营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设置了不少“隐形门槛”,如外地号码需要到号码归属地申请取消业务,才能办理转网业务,以及多次发送短信才能获取授权码等。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在转网的过程中,一不留神就会掉进各种“坑”里,如合约套餐未到期、国际漫游功能未取消等,而且这些限制也因种种问题无法取消。

因此,必须加大违规企业查处力度,莫让“携号转网”沦为“挟号围网”。这就要求,工信部需加快《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落地,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携号转网服务。同时,进一步落实配套细则,明确惩戒条款,提高电信企业违规成本。特别是,各大运营商应减少限制性门槛,尊重消费者选择权,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抓住此次用户携号转网的机会,把自身业务做好,增强对用户吸引力,使“携号转网”,成为电信产业加速发展的一个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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