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王建才被公诉

3月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贪污罪对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传媒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连锁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王建才提起公诉。本案系市监委指定宝山区监委管辖,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已于2019年12月13日以涉嫌贪污罪对王建才决定逮捕,并于2020年1月22日报送二分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建才,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4月至2016年2月,王建才利用担任新华传媒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及新华连锁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资金,金额特别巨大,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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