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政部门 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

呼和浩特新闻网3月7日讯 据《呼和浩特晚报》报道(记者 刘芳)3月5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今年,按照与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我区将合理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对因疫、因病、因灾、因残、因学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要及时给予救助,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政策,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强化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保障,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

据了解,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区民政系统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要落实落细低保与脱贫攻坚两项衔接各项政策措施,挂牌督战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措施,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抓好低保“渐退期”政策落实,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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