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约159.7亿

央广网合肥3月8日消息(记者梁明星)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自2020年2月起,安徽省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各类企业免征或减半征收3—5个月不等,将合计减收约159.7亿元。

《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此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享受减免费的基础上,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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