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周知:3月多条有关企业的财税新规将执行

就在初春三月初,出台了很多新政策,主要是为减少疫情影响而制定的税收处理措施和财税优惠,涉及面广,惠及广大中小微企业、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3月份纳税申报期将延长一周,受灾严重地区可适当延长

由于疫情影响尚未结束,全国企业尚未100%复工。3月初,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决定,将原于本月16日结束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一周,至3月23日止。

此外,通知还特别指出,对于仍处于防疫一级响应区的部分企业,在确实难以申报时,当地省级税务局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的延期范围和期限。

全国多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医疗保险政策开始细化实施

2月中下旬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和通知。国家在实施社会保险减负政策方面做了许多努力。近日,广东、江苏、浙江等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细化措施,将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免征、减征、缓缴三类社会保障减免政策。

继续前进!减税降费将出台新政策

在3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精准性制定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根据疫情发展趋势,更好地应对疫情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3月启动

自疫情防控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在大力推进“非接触式”纳税服务,并不断拓展网上纳税新形式。近日,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宣布,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已于3月1日正式启动。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具有相同的编码和防伪技术。今后将有效提高财务控制能力,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