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批判波兰斯基,“批判”的是什么?

如果说最近电影圈发生了什么大事,除了新冠肺炎对于全球电影的影响外,恐怕就是对波兰斯基获奖的争议了。

2月底,第45届法国凯撒奖颁奖典礼上,波兰斯基的新片《我控诉》获得了最佳导演,《燃烧女子的肖像》的女主演阿黛拉·哈内尔、导演瑟琳·席安玛为表示对于颁奖结果的抗议愤然离场。

退场后的阿黛拉·哈内尔高喊:“恋童癖万岁,恋童癖干得好!”,随即便就加入到街边的抗议人群中。

中间为阿黛拉·哈内尔

此次事件不但在法国,乃至在全世界都掀起了围绕着“艺术家的个人道德与作品是否应该区分对待”激烈辩论。由好莱坞掀起的Metoo之风终于刮到了法国这个讲究“艺术归艺术,人品归人品”的国度。

事件的源头,也就是40年前的那起性侵案,这里就不再复述了。

其实关于“艺术家的个人道德与作品是否应该区分对待”这个话题,无论如何争论都不可能得到一个简单的答案。

作为一个中立者,笔者在这样的问题面前,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波兰斯基的《冷血惊魂》一直都是笔者的影史十佳之一,我尊重支持与不支持波兰斯基的双方。只想通过接下来的文章,试图借这次事件让大家思考其背后更深层的原因。

“导演”波兰斯基,还是“性侵犯”波兰斯基

这个问题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就发生过,当时评审团主席卢奎西亚·马特尔就公开表示,无法将人与作品分开,对于波兰斯基的作品出现在威尼斯电影节上令她感到不适。

在《我控诉》制片人的强烈抗议下,马特尔发表了一份道歉声明,最终《我控诉》获得了评委会大奖。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该片的场刊得分是第一名。

前有威尼斯电影节,后有凯撒奖都把奖给了波兰斯基。有人会说,马特尔此举,岂不是打了自己的脸?

威尼斯电影节评审团主席卢奎西亚·马特尔

这让笔者想起一个朋友对此事件的评论,这两种形势看似“对立”,实则并不冲突,。一方面马特尔谴责波兰斯基,一方面又以主席的身份给他颁奖;凯撒奖同样颁奖给波兰斯基,典礼场外众多女性抗议游行,两者并不冲突。

为什么执意颁奖给波兰斯基?他们本可以用一种更安全的方式处理,不把奖颁给他。如果马特尔执意不给波兰斯基大奖,以她是评审团主席的身份,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毕竟它跟凯撒奖不同,后者通过几千位会员的投票,而评审团成员们的好恶即决定奖项归属的唯一标准。

唯一的解释是,他们肯定了影片的艺术价值。他们颁奖的对象是身为导演的波兰斯基,而不是身为“性侵犯”的波兰斯基。

那么,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他这样的劣迹电影人是不是没有资格获奖?我们是不是应该“一刀切”,今后只要是犯了法,导演就不可以拍电影了,拍了电影也不能去参赛、评奖。

再说的极端一点,是不是像张作骥这种因为性侵被判刑的导演,也没有资格入围金马奖?谁知道一个性侵犯有没有再次犯罪的可能,难道台湾电影界比法国电影界更宽容?

张作骥与波兰斯基的区别是一个已经服刑出狱,一个仍在逍遥法外。不管是不是已经为所做行为付出代价,性侵都已经是既定事实,都被贴上了“性侵犯”的标签。

那解决办法只有一个,以后别拍了。

《我控诉》剧照

德与艺是否分开是个永恒的难题,或许我们不应该把艺术家捧上神坛,这就省去了不必要的麻烦。

道德与艺术确实无法割裂,但艺术并不是道德比赛,那如果非要艺术加上道德,那艺术可能不再是艺术,而变成了大字报,变成了样板戏。

到底是谁在帮波兰斯基?

大家心里应该会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是现在?他明明已经逍遥了40多年。

从被大家“选择性”忽视多年,到演变成如此激烈,原因有很多。笔者想举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摆,即众人对于波兰斯基“性侵”的反应。

2009年,波兰斯基参加苏黎世电影节,随即被瑞士警方收押,等待引渡。当时由戛纳电影节组委会牵头,签署了一封联名信。包括王家卫、阿莫多瓦、文德斯等100位著名电影人签字声援。

但有意思的是,当后来一位卫报记者试图联系这些人的时候,大部分人均拒绝回应,极少数人愿意在不录音的情况下发表看法。

只有一个人公开了自己的名字,她就是艾莎·阿基多。她也曾指控过韦恩斯坦对其性侵。当被问及签名的理由时,她回答当时参加戛纳电影节的时候,有朋友让她签名,她就签了。

如果将声援过波兰斯基的“朋友”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电影圈里的老炮,如梅姨。当年波兰斯基因为《钢琴师》获得奥斯卡最佳导演奖而无法前往现场,梅姨起立为其鼓掌;

第二种,既得利益者,这里就包括与他合作过的演员,与他有业务往来的电影人;

第三种,无知群众,如艾莎·阿基多,而且像她这样的人可能不在少数;

第四种,无条件支持波兰斯基的人,坚持作品>个人。

这些人所具有的名望与社会地位加起来是很巨大的,足以能左右普通人对于波兰斯基的看法。

这里面可能有一个庞大的利益链,导致由波兰斯基牵扯出来的东西相当复杂,远超于案件本身。又因为波兰斯基在电影领域确实建树颇丰,使得很多人像马特尔那样,厌恶他的所作所为,却无法忽略其作品的艺术成就。

如果换一个名气不如波兰斯基的导演,现在可能已经被舆论锤爆,永难翻身了。

我们在“消费”他作品的同时,该不该,或者如何“消费”他的人品呢?

或许,喜欢过波兰斯基的我们都是帮凶。

燃烧的波兰斯基的画像

“我们”在这次事件中又处于什么位置?

这就回避不了最近发生的一个现象,波兰斯基的作品在豆瓣上被众人怒刷一星。

“政治正确”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武器。在别有用心者手中,它就是一种私刑工具,杀人诛心,不允许有任何异见者的声音。只要不站它的队,就都是它的敌人。

说到这,大家应该不会陌生,因为在我们身边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肖战AO3事件”。他的作品同样被人怒打一星,当然,肖战与波兰斯基完全是两种性质,而且这里说的也不是肖战。

笔者想说的是肖战事件背后的这两拨人,他的粉丝固然不对,但反对他的那些人就对了么?评判谁对谁错的标准是什么?它可能已经远远超越了事件本身,而是触及到了人性的层面。

为什么大家对于波兰斯基的态度,如此矛盾,如此暧昧不清。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轻易站队,波兰斯基错了么?当然错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了罪,就必须受到惩罚。他这么多年的诡辩确实让人见到他的人品,但他的电影到底有罪,还是无罪?当然,欧洲电影秉承“导演中心制”,但电影也是一门综合艺术,是所有工作人员的成果。

批判《我控诉》是不是对于电影的伤害?或许讨论这个问题,就好像陷入一个“莫乌比斯环”,永远都不会有尽头。

或许大家把矛头指向波兰斯基的时候,更应该把矛头指向他背后的体制,这个包庇恋童文化的体系。

Metoo运动现在就有陷入死局的危险,而抵制波兰斯基运动抵制的到底是什么?

难道是四十年前的法律体系和社会环境?那已经是过去时了,不可逆转的。又或者应该抵制现在这个由男性和资本所控制的行业体系,波兰斯基不过是体制的“替代品”而已。

“德艺分离”为何仅在波兰斯基上生效,为什么拍过“国策电影”的黑泽明,侵华的小津安二郎不见人批判?

我们批判的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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