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受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王建才贪污案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涉嫌贪污罪一案。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连锁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王建才涉嫌贪污罪一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

2009年4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王建才在担任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及新华连锁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新华连锁公司出租商业用房过程中,采用虚增租赁中间环节的方法,先行通过其个人实际控制的上海准弈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从新华连锁公司低价承租,再加价转租他人,以“高收低付”的方式截留本应由新华连锁公司收取的商业用房租金收益,从中侵吞租金差价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

同时让新华连锁公司为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商业用房支付工程款,非法占有新华连锁公司资金人民币194万元。王建才将上述钱款用于偿还其个人经营公司的银行贷款、投资证券期货、水产养殖项目等。

上海二中院将择期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