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搞权色交易!原五莲县政府党组成员李兆明被公诉

据12309中国检察网消息,近日,莒县人民检察院对日照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原五莲县政府党组成员、五莲山风景区管委主任李兆明(副处级)以涉嫌贪污、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此前2月3日日照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日照市委批准,日照市纪委市监委对五莲县政府党组成员,五莲山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主任李兆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兆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意识淡薄,受过党纪处分后,仍毫无敬畏悔改之心,肆意践踏党纪国法,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私欲贪欲膨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将个人费用安排由他人支付,搞权色交易;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兆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以至党的十九大后仍然顶风违纪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兆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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