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力促扶贫工作任务完成

陈宗胜 黄 云 周云波

新型冠状肺炎(简称新冠肺炎,NCP)疫情蔓延至全国甚至海外后,国内外的风险意识日益提升。全国各地陆续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WHO也将此次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随着封城、隔离、延迟返工复工等一系列防疫措施的推进,疫情对不同地区、行业、群体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疫情之下贫困群体特别是贫困地区民众的生存状态值得关注,贫困地区医疗条件差,疫情防治可能导致贫困情况恶化,扶贫脱贫工作势必受到影响。因此,分析疫情对扶贫工作带来的影响并努力克服疫情给扶贫工作带来的现实影响至关重要。

本文研究认为,近几年经举国努力减贫工作取得很大成就,贫困人口逐年大幅度减少,去年官方贫困率已经下降至0.6%,贫困人口不足600万, 脱贫攻坚任务似乎减少,但都是困难很大的硬骨头,而新冠疫情又可能导致部分人口再度返贫。因此今年作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仍是艰巨的。目前看来今年初期的脱贫攻坚任务已经受到严重影响,但只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年底再减少300-400万还是可能的。因此,建议在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兼顾脱贫攻坚,应当随着疫情好转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提升对脱贫工作的重视程度,将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作为重大任务完成。

本文分析疫情防控形势认为,当前疫情发展及防控举措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加了扶贫工作的难度,给扶贫工作带来了困难。

一是返岗就业受阻使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地区劳务工人收入下降。疫情期间不少地区实行交通管制、排查隔离和社区管理措施,也有不少村镇采取封村、封路的硬核抗疫措施。整个春节期间全国都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护当中,各地的复工时间亦是不断延后。由于近些年扶贫措施之一就是推动贫困地区农民工转移就业,即这部分劳务从本地外出的流动性极大。因此不同程度的交通管制和隔离防护措施,必然影响了农民工特别贫困地区农工的就业,从而给贫困农民工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近年来农民工包括贫困群体中大多没有固定的工资保障,很多是以日结或阶段性完工结算,而疫情及其防控致复工时间严重推迟, 影响其外出,收入就会受到冲击。 这对于主要收入来自于外出务工的贫困户而言,会面临剧增的经济压力。还有一些因疫情无法返乡的贫困农民工,长时间无法开工,日常衣食住行费用不断上升,势必会造成收入下降,贫困程度加剧。

二是农产品滞销使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受影响。各地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实施了不同的产业扶贫措施,其中帮助贫困群众提升或安排一系列农产品种养业,是重要脱贫项目。受疫情影响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部分贫困地区农产品都出现了产品滞销现象。部分地区采取封区、封村、封路等措施,致使扶贫产业原料运不进、产品卖不出。“运不出、卖不掉、价不高”极大地影响了贫困居民的收入预期。尤其是瓜菜类农产品存放时间有限,如若不能及时销售,农民将面临极大的损失。同时为防止疫情扩散,多个城市、地区餐饮服务业单位暂停营业,而这些餐饮行业正是瓜菜的重要销售渠道。有效需求不足致使农产品销售受到冲击。美团研究院2020年2月初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69.3%的餐饮商户因此次疫情损失较大。贫困地区的养殖业也同样受交通管制的影响,部分养殖户出现养殖原料匮乏和外销运输问题。

三是脱贫攻坚项目复工受阻使扶贫任务完成受到影响。脱贫攻坚项目中很多是涉及一个地区改善基础设施的关键工程,对地区发展至关重要,这些项目的完成往往直接关系整个此地区的脱贫成效。由于新冠疫情蔓延,全国范围内都出现外出务工受阻、扶贫产业受困、扶贫项目延迟、项目难以按时复工等等问题。于是,一方面导致人员难以如期到岗,项目进度迟滞;另一方面导致物资和资金短缺,影响脱贫攻坚项目如期完成。

四是贫困地区中小企业资金链脆弱,难以持续经营增收。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的中坚力量,保障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受疫情影响,各地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难的压力,不能恢复生产,而贫困地区尤甚。同时,新冠疫情已被定性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WHO虽然不赞成甚至反对其他国家对中国采取旅行或贸易禁令,但我国的出口依然可能面临严格管制。作为以出口为导向的中小企业更是面临巨大的外部压力。涉及出口的供应链、订单、物流、人口流动、能源价格上涨给中小企业带来了较大经济压力,短期内已经对进出口贸易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上涨。贫困地区中小企业为贫困户的增收发挥重要作用,不仅解决当地居民的就业,还是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中小企业受到重大冲击,必然影响到贫困户的收入减少。

五是疫情对原有扶贫计划产生了极大干扰。由于上述一系列的疫情蔓延问题,及防控疫情措施的限制,如外出务工受阻,物资供应受限,扶贫项目延迟开工等等,原有的扶贫计划不得结合疫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比如,产业扶贫项目的各个环节已经受到影响,不仅需要帮助贫困户恢复生产,还要考虑资金流动问题,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多地依靠当地优势产业和地区特色脱贫项目等等。相应的扶贫政策也必须进行适当的调整,不仅要保证如期脱贫,还要保证脱贫的质量,减少因疫致贫和因疫返贫现象。这都是极大的挑战,可能影响扶贫计划任务的完成。

针对新冠疫情及其防控措施产生的上述影响,本文研究建议,政府可以采取如下各种措施,既保证缓解疫情,也减少对扶贫工作的不利影响。

第一,取消一刀切的命令,低风险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尽快有序恢复交通。这次疫情蔓延,在不同地区疫情严重程度不一,其中许多贫困地区本是边远山区,疫情并不严重,因此不能一刀切全部封闭,应当及时根据所在地疫情情况适当恢复正常交通,同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布各地企业复工通知,并明确必需采取的疫情防护要求,指导复工人员按需安全出行。对于贫困地区规模集中的返岗出行,可实行点对点客运专列,帮助集中返程。

第二,规模使用贫困地区劳务工的有关各地方政府,要及时制定企业复工标准并尽快实施。对于帮扶贫困地区规模转移劳务的不同行业性质和地区的复工计划,当地政府应当尽快统一制定方案,地方政府和企业协作,指导当地企业为需要外出上班的人群提供防护物资,根据当地要求制定多种举措,在时间上采取单位错峰上班,保障出行安全;能居家办公的采取居家办公,远程会议交流,在线办公、错岗上班、分时到岗、轮流到岗,避免人流的大量聚集,做好清洁和消毒,建立紧急事件防控预案。

第三,特别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的互联网销售渠道和宣传力度。各相互帮扶省区的扶贫工作人员,对帮扶地区农业发展部分应特别注重利用新技术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创新农产品的营销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扩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与各大电商平台合作,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的农产品资源,多途径解决农产品产销面临的问题,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农产品贫困地区农产品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与大型批发市场和经销商对接,推动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集中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也应当与通讯和电视媒体合作,通过电视、短信等方式宣传力度。

第四,为贫困地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金融支持。贫困地区多地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员工工资支出、房租等成本支出增加,再加上现金流被切断,处于破产的边缘。因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中小企业应建立“一业一策”的精准扶贫机制,在政策层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及时了解基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出台各类财税金融政策,缓解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保住其吸收更多贫困群体就业的岗位。

第五,针对贫困群体,加大医疗、物资和现金救助,保证“两不愁三保障”生活正常运转。要对正式纳入保障体系的低保户、特困户予以收入补助的同时,还应关注因疫情发生而可能处于保障范围的边缘群体。因处于贫困边缘的低收入群体和刚刚脱贫的贫困群体,其收入和就业状况的稳定性都不足,需要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对于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贫困群体要加大医疗救助,避免在疫情期间因医疗资源的紧张而扩大因病致贫、返贫的范围。尤其是感染新冠肺炎的特殊群体,更应予以特别救助和补贴。

第六,强化失业贫困群体的工作技能培训和提高。对于无法及时复工在,而目前或近期仍处于失业状态的贫困群体,应当充分利用在家待业时间进行线上技能培训。贫困群体在疫情期间如不能就地就近解决就业,除了做好兜底保障外,还应积极实行线上培训补贴和生活费用补贴政策,鼓励失业或待业不能复工的贫困群体积极参加线上培训。贫困地区电网建设落后,众多学子停课不停学,却可能线上学习受阻。各地区加大建设力度,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疫情期间开展线上培训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各类贫困群体参加线上技能培训,提高素质水平,为尽快就业脱贫做准备。

总而言之,虽然疫情的爆发对年初的扶贫工作已经产生影响,但国家层面并未放松扶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各级部门也在尽全力摸清情况,分类施策,转变工作方式,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特别是如果能够及时大力度地采取如上一些兼顾疫情防控与脱贫减贫的措施,则估计对扶贫工作影响都是暂时性的,不会改变原计划的脱贫攻坚大方向。我们应对中央政府统一指挥疫情防控与脱贫减贫工作抱有信心,全社会应当更加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助力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伟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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