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创新实施“文化+”行动 深度融合给力文化强省

编者按:“文化+”主要是指把文化元素融入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与产业领域中,以促进经济社会及文化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其最基本的内容是“文化+旅游”“文化+科技”和“文化+金融”,并由此衍生出多种业态。践行“文化+”理念,既能够有效破解相关领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多种问题,又能够有力推动新型文化业态的创新发展,拓展出广阔的国际国内市场。要实现湖南从“文化大省”到“文化强省”转变,必须在顶层设计上按照“五个一要求”尽快出台一个行动计划,必须在理论推动上加强理论创新实现“五个一任务”,必须在实践落地上采取有效措施落细“五个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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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最长远的历史积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要使民族振兴,必将复兴其文化”,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以“互联网+”“智能+”等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我国的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也获得了蓬勃发展,文化在GDP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在各个领域中的影响不断扩大,对各产业的渗透日益深入,正在推动进入“文化+”时代。作为正在推动“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的湖南省来说,正确把握当前文化发展新态势,牢固树立“文化+”理念,充分抓住“文化+”的各种机遇,积极应对“文化+”带来的挑战,是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与文化强国的紧迫要求。

为了深入了解我省近几年来在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过程中“文化+”即文化融合发展方面的理念创新、机遇抢抓、挑战应对、模式探索、实践成效等具体情况,为了下一步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湖南发展研究中心联合有关单位及专家,成立了“文化强省建设课题组”,通过对湖南华人控股有限公司特别是其下属 “华人影视孵化中心”、桂阳文化园等省内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文化+”的主要内涵与基本内容

“文化+”概念,与“互联网+”或“+互联网”概念一样,具有丰富内涵。这里的所谓“文化”,既可以指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及其他社会发展理念等核心内容,也可以指一定区域内的人文历史、风土人情等文化元素。而所谓“+”者,就是加入、融入。理论上看,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而言,“文化+”主要是指把文化元素融入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与产业领域中,融入健康和谐的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以及文化本身的可持续发展。而相对于具体的产品生产而言,“文化+”则是指通过融入一定的文化内涵,使产品具有更明确的文化属性,适应越来越细化和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就其本质内涵来说,“文化+”就是全方位、多领域、多视角的全面性的融合式发展新理念。具体来讲,比较典型的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文化+旅游。这是受到最早关注与和长期实践的“文化+”内容,也是“文化+”最为典型的类型。有人指出,2009年国务院相继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标志着文化旅游产业成为国家战略性产业;而2009年出台的《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则被认为是我国第一份关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政策的文件。自此开始,文化旅游的概念及其相应的制度安排陆续出现在各级各类文件之中。可以说,在“文化+旅游”方面,不但文件与政策依据很多,而且各级各类的示范项目、基地、企业、模式、服务及品牌等也很多很有成效。

二是文化+科技。这是“文化+”最重要、也是最具影响力和潜力的内容之一,有关这方面的政策文件也比较多,一般认为,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做出了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的重要决定,随后科学部、文化部共同发布国家科技与文化融合联合行动计划,正式启动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在实际操作领域中,对于“文化+科技”的理解包括有“文化+互联网”“文化+大数据”及“文化+智能或人工智能科技”等。有学者分析指出,目前的“文化+科技”有几种趋势。从“文化+”视角来看,有五种:①“自然遗产类文化(文物)+科技”方面,博物馆内的信息化管理、数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②“表演类文化+科技”方面,科技助力音乐创意崛起,现场演唱会和音乐节与数据分析、直播和移动技术紧密结合,在票务、分发、社交方面与互联网企业深度融合;③“视觉艺术和手工艺文化+科技”方面,传统手工艺品创意者借助互联网和跨境电商正在积极将文化和创意卖到全球;④“书籍和报刊文化+科技”方面,数据驱动模式逐渐形成,出版流程逐步被新兴技术和大数据所重塑;⑤“设计和创意服务文化+科技”方面,时尚产业迈向智能制造。从“科技+”视角来看,也有三大趋势:①“文化+智能科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创意领域实现广泛应用,②“文化+区块链技术”方面,区块链技术成了保护文化创意的新方式;③“文化+新材料技术”方面,新材料技术在智能织物与智能服饰(文化)方面引领时尚潮流。

三是文化+金融。这是“文化+”推动者最愿意做的事,主要根据《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文化部与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等文件。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人常常把“文化金融”等同于“文化+金融”。“文化金融”是个人或集体创造出好的文化产品和企业,然后商人以金融活跃市场,围绕着文化不断打转、不断交易。而“文化+金融”,在政府层面上来讲,主要是指文化与金融的合作。如上海虹口区正在积极打造的“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其主要内容是试行包括资金、财税、土地、人才等在内的文化金融合作政策,推动文化融资担保、文化融资租赁、文化小额贷款、文化投资基金、文化信托、文化保险等集聚发展。而广东的做法,则是组建多个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广东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本支持,增添了强劲动力,注入了发展新动能,同时更加强调市场化原则,从而引领带动全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随着深度融合发展的推进,“文化+金融”在企业层面有新的突破和理解。如华人影视孵化器有限公司就着力创新“影视+金融”,在全国首推影视权益共享融资模式,将电影打造成一种金融产品,通过收益权认购、转让为电影募集资金。即以电影版权所蕴含的未来预期收益为基础保障,由交易商进行收益权份额定向转让,从而募集到电影拍摄及制作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新产品。把电影产品当股票一样卖出去,从以前的看电影到如今的投资电影,人们把文化消费从终端市场提前到产品生产之前,令“消费”变成了“投资”行为。

上述三者之所以能够成为“最基本”的“文化+”内容,其实质在于它们分别解决了文化产业或文化市场发展过程中所急需的“场地”或“载体”(景区)、“技术”与“资本”三个重大要素。正是在这些基本内容或类型基础上,各类相关机构与企业进一步把“文化+”全面融入到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国家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后,更是展现出“文化+”在创新创意方面的无限多样性,极大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市场的深刻细化与细分,催生了千姿百态、绚丽多样的文化新形态,包括文化+生态建设、文化+城市发展、文化+养生康体、移动网络+传统文化、文化+互联网+金融、文化+互联网+旅游、文化+旅游+科技+金融等等,从而使多种正在运行的文化发展形态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创新协调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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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以“文化+旅游”“文化+科技”和“文化+金融”等为代表的“文化+”行动,对于推进湖南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文化”在“+”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过程中,只要自觉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坚持摒弃把文化当作“装点门面”的附属品的错误观念,着力增强与充分发挥文化自身所具有的智力支撑、教育提升、品牌塑造等功能,就会使跨界融合中的各个要素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具体到湖南来讲,至少有经济、社会、文化三个方面的重要现实意义。

第一,从经济方面来看,实施“文化+”行动,对于旅游、科技、金融、农业、城镇、生态等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强大推动作用。仅以实施“文化+科技”行动为例,就有利于湖南科技立足市场高端前端,推陈出新,使最新的创新创意从工厂快速走向市场、转化为现实成果,有利于促进湖南的制造装备产业、人工智能产业、轨道交通等重要经济体的发展壮大。

第二,从社会方面来看,实施“文化+”行动,能够有效破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社会问题。诸如虚假新闻和新闻腐败问题,广告失德和媒介职业道德失范问题,滥俗直播内容和猎奇直播噱头充斥网络空间问题,失信涉黄、盗版泛滥与网络谣言等问题,以及电子诈骗和“有毒”信息问题等等,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文化+”行动,充分借助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时代先进文化等力量,对互联网、移动网络等进行主旨提升、内容引导与形式完善等,为构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提供强大正能量。

第三,从文化方面来看,实施“文化+”行动,能够有力推动新型文化业态的创新发展,开拓广阔的文化市场空间。在国内市场上,那些以“文化+”为内涵、展现文化与科技、互联网、金融、商业、旅游、体育、时尚等产业深度融合的文化成果与文化产品,常常能够快速赢得诸如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各类市场的充分肯定与接纳。在国际市场上,践行“文化+”理念所孕育出的文化产品,由于兼容物质和精神双重价值的特点,因此常常能够作为重要媒介,激发出突破民族、肤色、宗教、语言、国家等各种禁锢的巨大社会需求,展现出巨大的商机和经济能量,拓展出广阔的国际市场。

三、湖南省全面实施“文化+”行动,深度融合给力文化强省的对策与建议

文化如水,润物无声。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五年的砥砺奋进与跨越发展,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新时期,文化对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影响日益深刻,正在上升为核心要素,各个行业与产业对“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明显与紧迫。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要实现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推动文化发展显著进步,实现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的目标与任务,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文化+”的内在规律,结合我国特别是湖南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从顶层设计、理论推动与实践落地三个方面深入实施“文化+”行动,推进全面深度融合,不断给力文化强省建设。

第一,顶层设计方面,必须尽快出台一个行动计划。搞好“文化+”行动的顶层设计要注重“五个一要求”:一是要注重融合性,坚持“文化”的“+”的本质就是“融合”,如何把握?主要做到防止“五化”,即认识上不能“肤浅化”,思路上不能“随意化”,内容上不能“碎片化”,方法上不能“单一化”,力量上为能“分散化”。二是要注重科学性,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构建好“文化+”行动的路线图。三是要注重全局性,坚持从湖南文化强省建设全局出发,对推动湖南“文化+”发展的各种因素、各个层面进行统筹考虑,周密安排。四是要注重可操作性,做到要求明确,措施管用,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能“按图施工”,避免各行其是,混乱无序。五是要突出特色性,坚持把“文化+”与建设“五个强省”结合起来,与传承湖湘文化结合起来,与实现“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目标结合起来,使湖南“文化+”行动与文化强省建设不断彰显特色、大放异彩。

第二,理论推动方面,必须加强理论创新,重视调查研究,营造浓厚氛围。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创新理念,更需要理论指导。近期在服务与推进文化强省建设过程,理论推动上也要实现“五个一任务”。一是坚持一个正确方向,即“文化+”的社会主义文化方向,要弘扬社会主义文化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先进文化。这就要求突出“文化+”内容,防止追求形式而把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内涵抛弃,防止“文化+”成为了“装饰品”或者“点缀剂”。二是重视发现与培养一批“文化+”理论人才队伍,切实推进“文化+”理论探索与创新。三是总结推广一系列以湖湘文化元素为根基的“文化+”发展模式,为“文化+”的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四是建立健全并及时发布具有浓厚湖湘文化特色的“文化+”指数,更好地服务与评估湖南的“文化+”发展状况。五是切实规范一系列误导、误读、误解“文化+”理念的行为,使“文化+”的发展沿着正确方向与轨道发展,更好地服务文化强省建设。

第三,实践落地方面,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一系列“文化+”工程或行动。近期可着力实施“五个一行动”。一是建设一批“文化+”基金,可动员全社会力量,分类分级建立“文化+旅游”基金、“文化+科技”基金、“文化+金融”基金等,为“文化+”行动提供资金的保障。二是着重突出一个产业,即“文化+”创意产业,通过这一产业的发展壮大,有力提升“文化+”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地位与影响。三是加强“文化+”孵化平台建设,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动员政府、企业、学校及其他社会力量,全力打造各种文化类“众创空间”,如动员或支持华人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影视孵化中心”,以孵化器+文创供应链管理+金融的创新模式,打造以创意策划、设计制作、活动执行,视频拍摄、电影制作及发行和整体服务输出为一体的生态产业链。四是强力打造一批“文化+”示范园区或示范基地,如积极打造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和桂阳文化园等。五是积极培养一批“文化+”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实用型人才,并与理论型人才队伍不断融合互动,共同为“文化+”提供人才支撑。

此外,要结合湖南“开放强省”建设,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交流中尽量融入“文化+”理念,坚持以文化为媒,用“文化+”搭建一座座“民心相通之桥”,处处在“一带一路”上沿线各国人民中传播“中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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