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出台多项惠农政策稳产保供

东北网3月16日讯(记者葛金鑫)为有效应对疫情,双鸭山市出台多项惠农政策稳产保供和开复工。

稳产保供方面

1、支持生猪屠宰。日屠宰量500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万元。

2、扶持生猪养殖。能繁母猪存栏1万头以上,今年5月末前出栏生猪2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能繁母猪存栏2000头以上,今年5月末前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增加蔬菜供应。对今年3月末前累计生产上市总量50吨以上的鲜菜(食用菌)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在应急生产支出方面给予30%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冬春淡季蔬菜生产高标准基地的高能效型棚室、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改造和提档升级。生产面积50亩以上,今年3月末前累计上市蔬菜85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生产面积30亩以上,累计上市蔬菜50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储窖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今年3月末前累计向市场投放平价储备蔬菜(含鲜食玉米)总量达到2000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4、加大信贷支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安排一定融资规模,加大对蔬菜、肉蛋奶保供企业支持力度。

5、降低融资成本。有关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农业种植类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以上政策执行期暂定至今年5月31日止。

 企业开复工方面

对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给予固定用工补助:2020年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按照固定用工人数进行补助,每使用1名工人补助企业2000元。对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执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拟定的扶贫有关政策,即:每吸纳1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在补助企业2000元基础上,通过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市(县)安排的相关扶贫资金再补贴500元。此外,对到省外务工的农民,给与一定的路费补贴,对本省吸纳农民务工的企业单位给与资金奖补。

目前,双鸭山市已为6家蔬菜企业(合作社)申报170万元惠农奖励资金,为101个养殖场、1个饲料场申报中小微贷款需求52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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