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今日(3月16日)上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向媒体通报:惠州市委书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李贻伟,惠州市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长刘吉签发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关于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2020年第1号),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确保如期完成省下达惠州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
一号令指出,2020年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考核目标是:AQI达标率达到95%,PM2.5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或以下;9个国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7.8%,消除劣Ⅴ类国省考地表水断面;6个国考入海河流断面达标率为100%。
惠州市目前仍有淡水河紫溪和淡澳河虎爪断桥国考断面未消除劣Ⅴ类,沙河河口、吉隆河商贸城前、潼湖水赤岗村等国省考断面虽然基本实现了水质达标,但全面稳定达标还需努力巩固提升,攻坚任务依然艰巨。
一号令强调,聚焦关键环节,决战决胜治污攻坚。突出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全力以赴推进淡水河紫溪、淡澳河虎爪断桥等2个断面水质消除劣Ⅴ类,确保吉隆河商贸城前、潼湖水赤岗村等2个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强优良水体达标攻坚,确保沙河河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或以上。按期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任务。
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5%以上。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做好重点攻坚断面区域问题管网排查工作,抓好有效管网收集利用,确保今年市区建成区城市生活污水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达到80mg/l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6%,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治污减排能力。
精准实施生态补水,优化闸坝联动调度,科学安排重污染河流干支流清淤。精细化治理面源污染,抓好农村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治理,做好重点流域内绿色农业、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工程。科学应对初雨、旱情等不利条件对水环境质量带来的影响。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臭氧污染联合防控为核心,紧紧扭住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这个“牛鼻子”,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重点做好冬春季节的细颗粒物和夏秋季的臭氧污染防控,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抓好工业园区和集聚区涉VOCs污染整治,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降低建筑类涂料与粘胶剂使用过程VOCs的排放。建立VOCs重点企业综合整治销号制度,开展无组织排放和末端治理执法检查。全面实现公交车电动化,加大柴油车整治,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加强用车大户管理,基本消灭黑烟车。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大港口岸电推广使用,推进内河船舶LNG燃料动力改造,有效降低船舶排放污染。
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建立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全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和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
一号令要求,各区、县级市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实行最严格的污染防治攻战坚督察督导和科学的考核问责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及时给予奖励;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而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做好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实施污染防治攻坚“两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全市及各县(区)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发布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组织媒体实地采访,报道治污攻坚成效,引导社会各方积极主动参与治污攻坚,建立健全环境污染有奖投诉制度,推动构建全民共治大环保格局。
各县(区)空气质量2020年目标
AQI达标率 PM2.5(微克/立方米)
1 惠城区 ≥95% ≤29
2 惠阳区 ≥95% ≤25
3 惠东县 ≥95% ≤30
4 博罗县 ≥97% ≤26
5 龙门县 ≥97% ≤23
6 大亚湾 ≥97% ≤32
7 仲恺区 ≥90% ≤29
全市 ≥95% ≤29
各县(区)国、省考河流断面2020年目标
序号 考核县(区) 考核断面名称 断面类别 2020年目标
1 惠城区 东江惠州汝湖 国考 Ⅱ类
2 东江惠州剑潭 省考 Ⅱ类
3 惠阳区 淡水河紫溪 国考 Ⅴ类
4 惠东县 西枝江马安大桥下 国考 Ⅲ类
5 吉隆河商贸城前 国考 Ⅴ类
6 博罗县 东江博罗城下 国考 Ⅱ类
7 沙河河口 国考 Ⅲ类
8 公庄河泰美 省考 Ⅲ类
9 龙门县 增江九龙潭 国考 Ⅱ类
10 大亚湾开发区 淡澳河虎爪断桥 国考 Ⅴ类
11 南边灶河南边灶桥 国考 Ⅳ类
12 岩前河三棵树 国考 Ⅳ类
13 柏岗河滨海十路与石化大道交汇处 国考 Ⅳ类
14 霞涌河霞涌医院门口前 国考 Ⅴ类
15 仲恺高新区 潼湖水赤岗村 省考 Ⅴ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