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投诉热点,不该总是“年年岁岁花相似”

商家给消费者挖的“坑”不能总是敞开着,需要用打击标准的提升来填埋。消协投诉热点,不该总是“年年岁岁花相似”。所有的投诉热点,都该是执法的焦点,让“热点”不再是“热点”,需要法律打击的冷酷无情。

据北京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退押金问题难解决、商家擅自取消订单、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数量居高不下、二手交易平台投诉增多、“粉丝”投诉引人关注,3月14日,北京市消协发布“2019年度投诉统计分析”,以上五个方面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3月15日《北京日报》)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消费投诉热点”共有5个方面:退押金问题难解决、商家擅自取消订单、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数量居高不下、二手交易平台投诉增多、“粉丝”投诉引人关注。这些投诉热点只是今年的投诉热点吗?

带着这个疑问,笔者在网络上进行了搜索,发现一个问题:“今年的投诉热点”,其实是“去年的投诉热点”,也是“前年的投诉热点”,还是“大前年的投诉热点”。而且,这些投诉热点不仅是“北京的投诉热点”,也是“南京的投诉热点”“上海的投诉热点”“广东的投诉热点”。简单来说,所谓的消费投诉热点,是一种十分普遍现象,没有地域之分,没有年份之分。也就是说,这些投诉热点由来已久,说是“热点”是因为投诉的人很多,可是这样的“热点”也已经不算是“热点”了,因为年年如此,岁岁如此,各地都是如此。

消费投诉热点出现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只是“岁岁年年人不同”的现象。这才是我们最该关注的地方。为何年年整治,年年打击,侵害消费者的行为还是“旧模样”的存在?

一些商家的侵害行为总是“老手段”。押金难以退回,擅自取消订单,培训服务低劣,交易平台设置陷阱,应该说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方式并不高明,这说明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吃一堑长一智,而不能总是期盼天上掉馅饼,消费者自己需要多些谨慎的心态,不能“总在同一个地方摔倒”。

还有一些商家总是喜欢给消费者挖坑,比如促销中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些玩文字游戏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问题是何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方式依然存在?比如“先降价再提价”虚假行为,何以年年都出现?这其中应该说“依法查处”还是在挠痒痒。假如说,每一次查处此类消费陷阱的时候,都能抓铁有痕,都能击中痛点,让不良商家的收获远远低于被处罚的资金,谁还敢与消费者玩手腕?治理市场骗局,治理不法经营,需要多些“倾家荡产式样”的打击,需要多些“一次性死亡”的严厉,需要多些“终身禁止从业”的措施。

商家给消费者挖的“坑”不能总是敞开着,需要用打击标准的提升来填埋。消协投诉热点,不该总是“年年岁岁花相似”。所有的投诉热点,都该是执法的焦点,让“热点”不再是“热点”,需要法律打击的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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