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的金额如何确定,彩礼返还案件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男女之间有结婚打算时,往往双方的家庭就会开始筹备结婚的事宜,这个时候领取结婚证是一方面的,另一方面很多人还会选择举办婚礼等等,这些费用其实在返还彩礼的时候,往往就是会被扣除的。那么,彩礼返还的金额如何确定,彩礼返还案件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网友咨询:男方给过彩礼,没有结婚,后来要返还的时候,金额多于当初支付金额,应该给吗?

重庆鼎圣(大渡口)律师事务所马彦逢律师解答: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关系。根据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提出解除人身关系的一方一般来说应该负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约,裁判就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如女方提出,则应多予支持返还;

2、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一般来说,结婚时间较长,男女双方受婚姻及家庭约束也越大。双方如果结婚的时间较长,则返还的彩礼数额应酌情较低,反之,则应多于返还;

3、有无生育子女。一般来说,如果生育子女,则减少返还;没有生育子女,则增加返还;

4、财产使用情况。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

马彦逢律师解析:

彩礼返还纠纷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往往令原告承担举证不能得风险,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其合法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理论界通常把这一规定概括为“谁主张、谁证明”。但在证明责任分配时,我们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证明责任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现实中,确定返还彩礼的数额时,更多是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计算,一般男女有结婚,之后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则要看实际生活的时间长短,这样才可以确定需要返还多少的数额。当然,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数额的,自然也需要满足法定的情形或者双方约定一致进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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