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与民丰种业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挖贝网 3月20日消息,华扬联众(证券代码:603825)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民丰种业2011年被审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马铃薯种薯种植标准化示范区”;2013年被审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建设单位”,是中国集马铃薯、燕麦育种、规模化种植、多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科技创新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企业;公司本次与民丰种业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是强化各方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助力乌兰察布市扶贫,带动西部城市经济发展。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公告显示,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资安排:

在合资公司核准登记日按各自持股比例的4%缴纳出资,即公司缴纳出资人民币196万元,民丰种业缴纳出资人民币204万元。剩余出资将根据合资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双方同期同比例缴纳,至迟将在合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前缴清。

组织结构及人员安排: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其中公司任命1名董事,担任副董事长;民丰种业任命2名董事。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公司指派一名监事,民丰种业指派一名监事。

合资公司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部门。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由民丰种业向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任命。副总经理由公司向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任命。总经理作为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的最高领导,负责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

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指派,民丰种业指派一名财务人员配合公司税务申报工作。

本次合资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共赢,符合公司发展目标。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营销模式与业务模式创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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