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行动不便 法官将巡回法庭搬到了被告人家中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3月20日上午,涡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带着国徽来到涡阳县曹市镇骑路村,将巡回法庭搬到了被告人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制造毒品罪案。

2019年5月31日11时许,涡阳县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涡阳县曹市镇骑路行政村小池家自然村村民池某,在其院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并用小刀划开罂粟壳制造罂粟浆。经鉴定,池某制造的罂粟浆内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和那可汀成分。涡阳县检察院以池某犯制造毒品罪向涡阳县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池某患病体弱,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鉴于这一特殊情况,法官决定利用巡回审判法庭到池某家中开庭审案。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紧凑、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池某无异议,并当庭认罪。

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池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对扣押在案的毒品,予以销毁。(记者 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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