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滨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23日讯 (记者 李岩红 通讯员 程帅) 近日,《滨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重点是城乡建设与管理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分为两类:政府规章项目包括《滨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滨州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滨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滨州市违法建筑查处办法》5件,其中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2件,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立法项目2件,调研项目1件。地方性法规项目包括《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滨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滨州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滨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滨州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6件,其中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2件,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立法项目2件,调研项目2件。适时开展社会治理“全科大网格”方面的立法调研。

《计划》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抓重点、抓难点、抓突破,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事业工程化、工程责任化、责任数字化的要求,紧紧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这一中心,为建设富强滨州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制保障。

会议要求,要认真抓好执行,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切实维护立法工作的严肃性。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要切实强化保障,将立法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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