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品”传销女头目在呼和浩特落网被起诉

2020年3月2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云集品”传销案的起诉书。金融骗局预警在该起诉书上看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女子吴某某加入“TPS云集品”传销后,共发展下线会员12万余人,非法获利15万余元的美金。

经查明,潘某健等人依托深圳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云集品公司)。在互联网设立“TPS云集品”电商网站平台,以“跨境电子商务”、“一带一路”、“共享经济”为名设立奖励制度,掩饰返利真实来源,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利用12种复杂的奖励机制,通过网站、云博客、体验馆、央视等官方媒体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了一个金字塔型会员体系,从中骗取钱财,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云集品公司规定,成为“TPS云集品”平台会员必须通过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套装或充值一定金额才能进入“TPS云集品”VIP会员层级中。

VIP会员通过在套餐区累计消费满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后相应获得铜级店铺、银级店铺、白金店铺和钻石店铺等不同级别;VIP会员通过发展下线形成普通店主、资深店主、市场主管、高级市场主管、市场总监、全球销售副总裁等层级。

云集品公司为激励VIP会员晋升等级从而获得更多返利、分红,制定了“个人店铺销售”、“分享销售”、“每周分享销售”、“每月精英销售”、“每月高级销售”等提成奖以及“每月杰出店铺分红”等奖励。其中,VIP会员获得“分享销售”提成奖,最多时可以按照不同等级以一定的比例分享其10层下线会员在“TPS云集品”平台消费利润分成。

2016年6月30日,吴某某在云集品公司注册后,共发展下线会员数126334人,直推会员数有11人,在整体会员层级关系中处于第17层,下线层数有26层,共获奖励金额152097.261美元。

2019年3月18日,深圳警方对以消费返利为噱头的云集品公司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潘越健等多名主要嫌疑人。

同年4月16日,吴某某因涉嫌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刑事拘留,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月30日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执行逮捕。

2019年7月1日,赛罕区分局侦查终结此案,以吴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某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以发展人数的数量获得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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