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业务落地

近日,首批原出口越南的跨境电商退货包裹在东盟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顺利办理出口退货手续,标志着南宁综保区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海关监管业务正式启动,实现了跨境电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以来,为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问题,南宁邮局海关落实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加大科技设备投入,不断优化监管模式简化跨境电商出口通关手续,先行先试启动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模式。3月24日,该关跨境电商监管作业现场接受了10票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清单申报,结合机检和人工查验确认该批商品无异常后准予通关放行。

“出口退运物流能否顺利开展是影响跨境电商出口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出口电商退货申报模式政策落地,有力保障消费者‘放心买’,商家‘放心卖’,消除了海外消费者购物不能退货的隐忧。”广西南大门公司曾经理表示。据了解,2020年1月,海关总署在跨境电商出口业务量较大的部分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包裹出口(9610出口)、特殊区域出口(1210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0110出口)三种模式退货业务试点。3月27日,为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

南宁邮局海关现场关员介绍,申请退货的企业应当已在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并建立企业退货商品流程监控体系,向海关开放生产作业系统,承担退货商品必须为原出口商品的主体责任。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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