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新疆日报讯(记者张婷 通讯员胡俊秀报道)记者从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3月26日,《阿勒泰地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治病种范围,对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参保、门诊和住院等三方面医疗救助,最大限度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根据《方案》,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为本辖区常住人口中的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群体及因病致贫人员,其中重点救助对象包括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

《方案》确定的28种重特大疾病有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等。救助标准为重点救助对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单病种诊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常规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救助80%,年度限额40000元;对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救助70%,年度救助限额30000元。

“医疗救助方案从制度上明确资金统一调配,同时规范各县(市、景区)救助额度,是建立稳定脱贫、防止因病返贫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2020年资助参保人数为65084人,预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707万元,同比增长19.2%。”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钱治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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