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愈演愈烈?医患矛盾怎么解决?加入我们!我劝你看看再说

最近一些年,医患矛盾愈演愈烈。早在2012年5月4日,卫生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重点科室24小时监控。通知发出后,有的医院医护人员戴头盔上班,保安人员穿防弹背心上岗。笔者认为,这不仅无益于医改,反而会将医患关系二元对立化。医改,应该把消除医患矛盾产生的根源作为目标。从媒体报道的不少案例来看,医患纠纷大多数是因“医药不分”和“信息不对称”引起的。

医护人员被称作是“白衣天使”,“救死扶伤”自古以来就被看做是最圣洁的职业。可这些年来,“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充斥着社会各个角落,医院也未能幸免,医药暴利、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等不道德的医疗现象广遭诟病。

2008年9月,我因腹泻到医院检查,还没等我把病情说完,医生就开出了内镜检查申请单,并开了200来元的泻药。第三天,我按约定的时间到医院做内镜检查,交了230元的检查费,大约6分钟检查完了,内镜检查报告单上诊断为“乙状结肠直肠炎”。大夫说需要治疗3个月,药有吃的,有灌的,有塞的。我告诉医生说,只在国内停留一个星期。医生便给我开了一个星期的药,说如果见效,走的时候再把3个月的药都开出来带走。一个星期的药花了800多元,吃完后病情并未见好转,出国时也就没有带药。到喀麦隆后,我在西北大区Widikum驻地附近发现有家医院,在这家医院检查后,医生给我开了两种药,说很便宜,不收药费了。吃了一天,病情明显好转,吃完三天的剂量,腹泻彻底好了,至今未复发。假如我在国内治疗,需要3个月的疗程,药费一万多元,还不见得能痊愈。

人都有利己心,仅靠道德力量很难阻止人对私利的追求。中国医院既卖药又开药,多数医生的收入和开出去的药费与检查费挂钩(也就是拿一定比例的提成),医生为医院创收越多,拿到的提成就越多,为此,医生给患者多开药、开贵药,让患者进行很多不必要的检查,动不动就住院,这对医院和医生来说,可谓是“双赢”。

我去过欧洲、非洲不少国家,他们的医院几乎都采取“医药分开”,医院只管诊断和对住院病人的治疗,患者在门诊看完病后拿着处方在大街上任何一家药店买药。这样做,就是防止黑心医生为从药品上获利而多开药,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或给政府医保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另外,从医疗信息角度来讲,患者与医生相比较,本就处于劣势。什么病,病的轻重,如何治疗,治疗效果,这些信息都是由医生提供给患者的,患者到了医院就由医生“任意摆布”了。遇到有良心的医生,会如实告诉你这些信息,采取最有效的治疗方法,而不是最贵的治疗方法。我二嫂的哥哥是位返聘坐诊的退休医生,他说,有时患者根本就没病,是心理作用认为自己有病,在退休老人中这样的例子很多。退休了,没什么事情做,天天想着延年益寿,再加上电台等媒体上无良医生的讲座忽悠,总感觉自己有病,便常往医院跑。遇到这样的“患者”,他就实施“安慰疗法”,开点维生素、谷维素之类的药物,“患者”认为看了专家门诊,就得到了安慰,放下了心理负担,“病”也就好了。

如果遇上无德医生,没病也说你有病,小病被放大,给患者造成心理恐惧。患者为了活命,才舍得大把大把地给医院掏钱,做各项检查,开上一堆药。其实这就是一种诈骗,是医疗诈骗。

由于信息不对称,患者很容易被一些医生误导,认为看病花钱越多,效果越好。其实不然,美国华盛顿中心医院的一项研究表明,治疗效果与医疗费用的高低没多大关系。研究还表明,在医生罢工期间,患者的死亡率反而明显下降,下降幅度在18%-50%之间。

就拿癌症来说,现在的一些治疗方法并没有多大效果。美国联邦医保开支的40%花费在癌症药物上,但半个世纪来,美国癌症患者死亡率一直是2‰。化疗并非对所有癌症都有效,美国和澳大利亚针对癌症治疗展开了一项全面调查分析,结果显示,在所有癌症患者中,发病5年内的存活率约为63%,化疗仅能提高2%的存活率,而化疗对多发性骨髓瘤、软组织肉瘤、皮肤黑素瘤、胰腺癌、子宫癌、前列腺癌、膀胱癌、肾癌等没有任何效果。肿瘤医生是收入最高的一类医生,他们的过半收入都来自化疗和销售药物的提成。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医生明知医治无效还劝说患者花费高昂的费用继续治疗,增加了患者的痛苦,最后落个人财两空,这当然很容易激化死者家属对医院的不满情绪。

从以上分析看,“医药不分”和“信息不对称”是医患矛盾的温床,患者掏了很多冤枉钱,却没有被医好,由此发生冲突。为此,医疗改革必须把“医药分开”和“信息对称”列入改革目标。

“医药分开”很好实施,禁止医院对门诊患者卖药(欧美国家的医院门诊只诊断不卖药),患者凭医生处方可在大街上的药店买药。在美国,“信息对称”则靠卫生部门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发布医药医疗信息,规定医院在大厅和各科室醒目位置上公布这些信息,让患者有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被不良医生误导。

医患关系的对立与激化,始于政府把医疗机构一下子推入市场的激流。

新中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之下的医疗体系,与经济完全脱钩。医院吃国家财政,收入也归政府。由于治病救人的职业特征,医护人员被誉为白衣天使,供奉在民众仰慕的高处,当然也拥有患者的无条件信任。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大潮的惊涛拍岸,政府决定一下子把医院推入汹涌的市场。

政府把医疗机构推入市场未必完全错误,毕竟医院由政府供养显见种种弊端。但是,缺乏相应的必要过渡,尤其是没有相辅的政策管理,简单粗暴地将医疗机构推入市场肯定是错的。

人性,是很难经受得住种种诱惑与考验。人性,本来就该由制度来抑制。忽视人的本性,忽视环境对人性的巨大冲击与腐蚀,让原本纯洁高尚的白衣天使露出了人性的狰狞。

于是,药企代表横行医院。医生开药不再顾及患者的支出和疗效,而是将自己的提成置顶。即使有良知未泯的,也被医院或科室要求完成药品开方的经济指标。药品如此,失衡的种种过度检查也是如此。为了提高再提高医疗设备的投资回报率,这些昂贵的进口医疗设备得由众多患者来买单。

患者有病,但是不傻。本来,医患之间患者有求而相对弱势,所以适当的忍让算是本份。然而,当患者越来越多地面对不菲的支出(那怕有医保),远非预期的疗效,以及医生的敷衍等等,终于激化成医患冲突。其中更有少数或气愤难平理智弱化或投诉无着自认不公的走向极端,从而孕育出职业医闹的非法市场。这里,医疗纷争的仲裁机构缺乏公信力也责无旁贷。

目前的医患冲突已成社会一患。患者有苦,医护有怨,还有不安。如何化解?政府当反省,更得拿出化瘀消痛的良方来。

看过武侠小说的人都会听过这么一句话,那就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只要自己的父母被仇家杀了,那么,作为子女,自出身以后就会背负着为父母报仇的责任。如果大仇未报,他是死不瞑目的。

当然,我们今天是法治社会,一切套路都要按照法律思维来,坚决不允许报私仇的这种行为。然而,复仇的事情却是屡见不鲜,比如张扣扣案,比如雷洋案,再比如贾敬龙案,他们都是在民间被奉若英雄的中华杰出人物,单拿出其中的任何一位,都是不亚于关公关云长的忠义之士。所以说复仇是十分正当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可以说是必须要做的,不然粉身碎骨,天打雷劈,死无葬身之地!

我不支持对医生单独制定法律,进行特别的人身保护。也不支持对医闹或者伤害医生的人加重处罚。因为不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的矛盾,就无法阻止这种伤医事件的发生!

冤案要推进,还必须持之以恒地走法律程序、去反映情况,还必须大量寄发信件和做其它一些必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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