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挪用公款是单位犯罪吗,挪用公款归集体使用属于犯罪吗?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职务犯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挪用公款是一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要求承担刑事责任,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与稳定有极其恶劣的影响。但是,集体挪用公款是单位犯罪吗,挪用公款归集体使用属于犯罪吗?

网友咨询:集体挪用公款犯法吗?

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吴俏俊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是自然人犯罪而非单位犯罪,《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或者单位负责人为了单位的利益,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的,不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只要没有谋取个人利益,即使利用了职务之便,单位领导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挪给个人使用的行为都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认定集体挪用公款的行为,重在确认该行为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如果是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将部分公款暂时借给单位职工使用,虽然违反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但在法律上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是经集体研究决定,属于少数人利用单位名义挪用公款,或者是少数人利用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他人,自己从中谋取私利,此时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单位行为,本质上则属于个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三个月未还的。属于违法行为。

吴俏俊律师解析: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挪用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使用人(非国家工作人员)与挪用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挪用公款归集体使用是一种特殊情况,挪用人挪用公款虽然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但是挪用公款罪是不论动机如何,只要满足条件,不影响罪名成立的,挪用公款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的行为,只要满足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条件,无论动机如何,罪名都会成立,都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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